■熊丙奇
不久前,河南郑州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的两名学生反映,他们毕业时有一门课程没有通过,无法正常毕业。对此,学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不管几门课程未过,都需要交一年学费1.4万元,把学分修够,才能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一门课程未过要交一万多,学校究竟该按学分制收费还是学年制收费?学分制收费改革又面临哪些问题?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的高校,按照学生所学专业现行学年收费标准折算的学分收费标准收取。实行学分制后,学生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学生当年所交纳的学费可根据选取学分所需的费用收取。按照学分制收费的学校,对所选课程考试未及格的学生,要免费提供一次补考机会。学生经补考后仍然不及格,需重新学习该门课程,学校可按不高于该门课程学分收费标准收取学费。而河南省这一《通知》,是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做出的。
对照这一规定,如果高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对于需要重修的学生,应该只按照课程学分收费标准收费,即修读一门课程,就交这一门课程的学费,而不是交一整年的学费。但该校回应称,“学校目前还没有实行完全的学分制”,并称“郑州不少独立学院都是按照延长学习年限来收取的学费”,这一回应不能说明该校让只重修一门课程的学生缴纳一年学费的合理性,高校的办学与收费,要么按学年制进行,要么按学分制进行,不能以“不完全学分制”游走在学年制和学分制之间,变相涨学费。
近年来,我国很多省市的高校都在推进按学分制收费改革,这是配合高校进行学分制改革而进行的收费改革。可在推进按学分制收费改革时,学生们发现,不少学校并没有进行学分制办学改革,基本还是实行学年制管理,也没有增加课程供学生选择,只是把课程折算为学分,按学分收费。按学分收费,实行学年制管理,在收费方面学校就占两头好处——在一个学期内,学生选的课程学分多,缴纳学费就多;在“规定”学年没有完成毕业所需要学分,多修一个学分,就按多学一个学年计算,收取一个学年的学费。这令学生感到困惑,究竟是学分制,还是学年制?如果是学分制,那重修一门课程,就只需交一门课程的学分;如果是学年制,那在一个学年中多学的学分,也应该按学年收费。另外,学校对重修学生按多学一学年处理,也引发学生质疑,是学校故意让学生挂科多学一年,以便收取学生学费。然而,由于学生要获得毕业证书,对学校的做法也敢怒不敢言。
这是背离学分制办学、收费改革的本意的。推进学分制办学、收费改革,本意是为了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包括选择课程、选择教师、选择求学时间,以此促进学校重视课程建设、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学生提高对大学教学的满意度。但一些推进学分制办学、收费改革的学校,想的不是怎么给学生提供更丰富的课程资源,也不重视课程教育质量,而是在收费上做文章。有意思的是,有的高校在宣传本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时,都会提到进行学分制改革,而当出现有关按学分收费的争议、质疑时,学校就会强调是不完全学分制,实行学年制管理。这一问题更多发生在民办高校和独立院校,因为其办学经费主要依靠学生学费,把收取天价重修费作为生财之道。
学分制改革是我国大学教育管理改革的方向。要做好学分制改革,对于教育部门来说,需要进一步落实和扩大学校自主权,让学校能自主设置专业、课程,增加选修课课程比重,以此满足学生对课程的选择。值得注意的是,我国高校在推进学分制改革时,不能提供更多课程给学生选择,这和学校缺乏办学自主权有关。发达国家的大学实行学分制教学,必修课程有的只占到所有课程总量的40%,选修课则占到60%,这让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课程学习。
与此同时,可以明确取消学年制、学分制“双轨制”。“双轨制”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有的学校实行学年制办学、收费,有的学校实行学分制办学、收费,同一个地区不同学校实行不同的办学、收费方式,也会让学生搞不清楚其间的差别。二是学校收费实行学分制,管理还是学年制,这说到底是不彻底的学分制改革。我国高校应该立足于建立真正意义的完全学分制,进行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和收费改革。
(作者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中国科学报》 (2018-07-31 第7版 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