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佐治亚理工博士后李亚峰在科学网博客里,分享了她的一位朋友遇到的烦心事——论文署名争端。(《署名之争——我们到底需不需要那些本不属于我们的文章》)。
李亚峰在博客里写道,她的朋友在博士第四年争取到了国家公派德国留学的机会,经过一年努力,发表了两篇领域内重要成果,然而,因为这两篇文章没有署国内导师和国内单位的名字,博士论文答辩时“学院领导们直接忽略他的研究本身,而是针对署名问题对他大加批判”。
论文署名惹争议,似乎是学术圈里经久不衰的话题,可问题是,为啥国内导师和学校这么计较论文署名?
两派声音:博士的做法到底对不对?
博文中,李亚峰给出了朋友当初没署导师和单位名称的原因:“德国导师给他摆出了三条理由——一,国内导师和单位并没有参与课题的讨论和开展;二,国内导师和单位并没有资助课题的进行;三,国内导师和单位并没有资助你出国,而资助你出国的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署名)要求我们已经满足。”
就在博文被科学网编辑置顶页面头条时,讨论热度一路飙升并分成了两派。
一方认为博士不给导师和原单位署名欠妥。“我认为他做错了,没有学校这个平台,他只是一个普通人,德国人都不会接受他。课题讨论中他应该积极把国内导师拉进去,加强联系,建立合作机制。”目前在德国从事科研工作一位女教授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
“不挂国内导师的名字肯定是不对的,为人不厚道。万丈高楼从地起。国内四年的读博已经为这一年内发的两篇论文准备好了,大部分工作应该基本完成,只是在国外成文而已。”一位来自信息科学领域的网友批评说。
长安大学信息学院副教授徐志刚则在评论栏里点评道:“阿凡提去饭店吃饭,要了一盘馒头,当他吃完第四个时,才感觉到吃饱,他付钱时只给了掌柜一个铜板,老板非常生气,说你明明吃了四个馒头,应该付4个铜板啊!阿凡提说,亲爱的买买提先生,虽然我吃了四个馒头,但是最后一个才让我吃饱的啊。”
另一方支持博士的做法,或认为是否署名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我个人的观点,100%支持德国导师的做法。这很科学,也很实事求是。科学精神的一个关键就是尊重事实。”中国科学院神经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强告诉记者。
“为‘师’还在乎这种署名?学生能成才,抬他都来不及。有本事自己去写篇,跟学生赖什么?学生无过错,有出息,为难他不厚道。”常州大学教授张勇斌评论。
“当事人是到德国交流学习,隶属单位仍是国内单位,没有填写国内单位是不合适的。国内单位虽没有出钱,但是派人参加了。导师是否署名应该遵循国际惯例,若对论文本身没有具体贡献,没有署名就是对的。”聊城大学物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教授刘山亮评论。
国际做法:“西边的老虎就不会咬人了吗”
在新泽西州立罗格斯大学副研究员洪宇植看来,认为博士应该给导师和原单位署名的观点是“比较典型的中国观念”。
“国外的老师们大都是自动按贡献来署名,大家都没有争议,当然,也有部分老师挂名会比较随性。”李亚峰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
不过,记者了解到,国外学者也曾经历过“强制性署名”。“滥用署名,并非罕见现象。”2008年,美国一位曾在范德比尔特大学医学中心工作的导师Kevin Strange就专门在American Journal of Physiology-Cell Physiology杂志发表文章感慨(《why not just toss a coin?》)。
“我曾在两次署名争端中遇到过强制手段,第一次争端是对方威胁大学管理者,如果不为其署名,就要召回一篇我学生撰写的、已被期刊接收的论文,第二次争端则恶化到了要将我的学生从我的实验室移除的地步。”他说。
在他看来,“强制性署名”是将著作权授予个人,以满足其在资历或监督地位方面形成的权力。例如,使用强制性署名的系主任,会要求在其部门发表的所有论文上署名,但对这些论文却几乎或完全没有智力贡献。
“东边的老虎会咬人,西边的老虎就不会咬人了吗?”在德国从事科研工作的女教授也告诉记者,在国外,导师们不做事占着文章署名的人也很多,他们也会窃取年轻人的想法,很多人为之愤愤不平。
“我的德国同事有一个越南学生,学生在读博士期间和其他越南人合作,导师没有参与,也不知情。后来学生发表了一篇文章,没有署名德国教授,最后他被德国教授开除了。”她说,后来这位越南学生回到了越南,并感慨自己怕了德国体系。
为了避免出现署名争端,国外一些科研机构和高校会公开发布署名规则,以防无贡献者成为论文作者。
例如,耶鲁大学在其官方网站上刊登作者署名指南:“科学论文或学术论文的作者应限于那些对其内容有意义和实质性贡献的个人”,“第一作者一般是开展研究的核心实验者,通常,这个人也会是论文初稿的撰写者”,“每位合著者都有义务考虑其在项目中的角色,以及该角色是否应该获得署名,合著者应当审阅和批准手稿,至少要审阅和批准与他们角色相关的内容”。
哈佛大学陈曾熙公共卫生学院也在其“作者身份指南”的第一条明确指出:“每一位被列为作者的人,都应该对这项工作作出实质性的、直接的、智力上的贡献”,“荣誉或客座作者是不可接受的”,“资金的获得者,以及技术服务、病人或材料的提供者,尽管可能对工作至关重要,但其本身不足以证明其作为作者的正当性”。
导师无奈:“吃相是难看点,但顾不了那么多”
国内曾发生过学生造假的论文上写着导师名字,而导师却毫不知情的事件。可是,即便有可能要为学生“背锅”,不少导师和单位还是愿意在每篇学生论文上都署上自己的名字。
“吃相是难看点,但他们也顾不了那么多。”在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助理研究员倪顺江在与《中国科学报》记者分享观点时说,国内导师热衷署名,是现实所迫,“你要是导师,你也会让你学生把论文的通讯作者给你的,不然你很快被学校扫地出门,除非你已经各种‘人才’称号一堆了。”
他告诉记者,导师要花费大量精力申请项目课题,给博士生发工资、奖学金,并“养活”课题组,“整天在忙项目,没精力搞研究,论文都是学生在写”。而同时,学校每隔一段时间会对导师的论文、专利进行考核,以保证学校的排名和学科的排名。
科研环境不仅迫使导师们要在学生论文上署名,而且还逼着导师们关注起署名顺序。
“国内评价科研成果时,要求填写是否是论文的第一作者,这极为不合理。”中科院高能物理所研究员张新民告诉记者。
张新民说,他在国外工作时,按照国外研究机构要求,论文署名以姓名首字母为序,所以以“Z”为首字母的他,名字永远被排在后面。回国后,他带学生写文章,仍按照依据这一习惯,把自己的名字放在最后。
这样的署名方式原本没毛病,“但是,每当申请填表时,总是会问是否是第一作者,难为人!”张新民感慨。
由于学生也要发表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才能毕业,如此一来,导师和学生反倒成了竞争者。“这些规则就是在制造矛盾、影响合作。”张新民说。
受到影响的还不只是师生间的合作。“国家公派留学的本意是相当好的,只是各单位具体执行时打着自己的小算盘,而让国家公派的初心没能达成。希望情况能早日有所改善。”李亚峰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