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科技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科技部关于推进外籍科学家深入参与国家科技计划的指导意见》,就推进外籍科学家深入参与国家科技计划战略咨询、项目管理、研究开发、验收评价等相关工作,提出意见。
意见指出,邀请外籍科学家参与国家科技计划战略研究和任务布局等顶层设计。坚持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充分利用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学部咨询委员会、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评估专家组等平台,积极邀请外籍科学家,特别是高层次战略专家,通过共同研讨或专门听取意见等方式,对国家科技创新战略规划、创新政策、科技计划总体布局、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建议等建言献策,不断提升战略咨询的决策支撑水平。
推动外籍科学家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结合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和项目资金管理改革的相关要求,遴选外籍科学家进入基础前沿、社会公益相关领域的专家委员会或总体专家组,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编制、立项评审、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等工作,为有关部门和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推动国家重大研发任务的实施提供专业支撑。国家科技专家库要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咨询储备高层次外籍专家资源。
鼓励外籍科学家领衔和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研究。除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情况外,鼓励外籍科学家依托在我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内、外资独立法人机构,领衔和参与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通过公平竞争承担研发任务。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的外籍科学家,应按要求与境内机构签订聘用合同;各类科技计划在形式审查、立项评审等各个环节对申报项目的不同国籍人员一视同仁。鼓励相关单位结合国家重大研发任务的实施,面向全球引进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和能够推动重大技术革新的科技领军人才,支持其全职来华工作。
通过国际科技合作类项目完善中外联合研究机制;发挥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工程集聚全球创新人才的作用;深化各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的开放合作;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
同时,为外籍科学家深入参与国家科技计划做好服务。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的相关规定,为领衔和参与国家科技计划的外籍科学家落实好技术路线决策权和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对有突出贡献的外籍科学家予以表彰和奖励。要主动服务,积极协助外籍科学家办理来华任职、居留、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相关事项,解决其后顾之忧。要引导外籍科学家学习和自觉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尊重社会公序良俗,心情舒畅地在华工作。
全文请见:科技部关于推进外籍科学家深入参与国家科技计划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