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倪思洁 来源:科学网 www.sciencenet.cn 发布时间:2018/3/9 12: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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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仲秋代表:建议对技术创新人才实行个税优惠

 

“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院所创新人员所得税缴纳标准进行完善,个人所得税起征基数调高到一万五千元或按所缴纳额返回50%,引导人才向技术创新领域流动,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起到良好的导向作用。”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许仲秋建议。

他表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并明确了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将大幅跃升,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的发展目标,要建设创新型国家,人才是关键。

许仲秋关注到了当下人才争夺现象:“为了争夺创新型人才,各地竞相出台了有关人才引进优惠政策,有赠送住房的,有解决子女就业的,还有很多地方采取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份奖励给企业或个人的财政政策,来降低企业用人成本,留住人才,也不惜为一种好的方式。”

“但是,各地政策不一,经济落后地区激励力度远不如发达地区,造成地区人才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不利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建设创新型国家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不是一时一地的权宜之计。”许仲秋说。

他建议,为了体现对技术人才的重视,在完善创新人员所得税缴纳标准的同时,还要鼓励科技创新人才去欠发达地区创新创业务,对坚持在欠发达地区工作的创新科研人员加大激励力度,个人所得税实行先征后全额反返还,促进区域人才相对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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