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度企业经营统计年报的通知
院属各事业单位、国科控股各持股企业: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院、所投资企业经营年报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凡是按照国科控股《关于编报2017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科资发财字〔2018〕22号)要求,需要填报“2017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各级企业,都纳入本次填报范围。具体包括:院属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研究所)应全部填报直接投资的一级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全资、控股企业如有投资的子企业也应单独编报。国科控股持股企业需填报本企业情况,全资、控股企业如有投资的子企业也应单独编报。
除2017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填报范围外,研究所直接投资的一级全资、控股企业如有投资的参股企业也应单独编报。
二、报送方式
2017年企业组织机构信息发生变动的,院属单位应先进行组织机构信息维护,再进行年报填报。如企业组织机构信息无变化,可直接进行年报填报。
组织机构维护需在中国科学院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系统(以下简称“评估备案系统”)中进行,年报填报需在原中科院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年报系统”)进行。年报系统的原组织机构维护功能停止使用。操作流程参见附件1。
(一)组织机构维护
1. 登录网址
登录国科控股网站http://www.casholdings.com.cn/,点击“主体业务—国资监管”栏目,进入国资监管页面后点击右侧“中国科学院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系统”进行信息维护;或直接登录网址http://www.gkkg.com.cn:8886/esweb/登录后点击相应栏目进行维护。
2. 登录账号
评估备案系统只为院属事业单位、国科控股及其直接投资企业建立账号。其他各级单位的组织机构由持有账号的上级单位维护。年报及预计数管理模块人员账号详见附件2(请联系本通知联系人获取附件打开权限密码,下同),系统账号密码为空。未修改密码的人员请尽快在评估备案系统“设置—个性设置—更改口令”中修改密码。
尚无年报及预计数管理模块人员账号的单位,请使用院属单位初始账号登录评估备案系统,录入各功能模块人员信息、申请登录人员账号。院属单位初始账号详见附件3,初始密码000000。尚无院属单位初始账号的单位,请联系国科控股经办人增设单位初始账号。
3. 组织机构信息更新和同步
进行组织机构信息更新和同步,需先使用年报及预计数管理模块人员账号登录评估备案系统。
各单位年报及预计数管理模块人员在评估备案系统“同步年报系统工作台—组织机构及联系人—组织机构维护”中新增、修改下属企业组织机构信息(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完成组织机构信息维护后,年报及预计数管理模块人员在评估备案系统“同步年报系统工作台—组织机构同步年报管理—组织机构同步”中进行组织机构信息同步,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4。
(二)年报填报
1. 登录网址
登录国科控股网站http://www.casholdings.com.cn/,点击“主体业务—国资监管”栏目,进入国资监管页面后点击右侧“中科院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信息系统”填报;或直接登录网址:
http://111.198.138.115:8885/AssetOperationSystem/framework/system/user/User/loginWindow.do
登录后点击相应栏目进行填报。
2. 登录账号
年报系统登录账号(详见附件5)和密码继续沿用填报2016年企业经营统计年报数据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密码遗失的请按登录界面提示重置密码。新增院属单位首次登录年报系统前,需联系国科控股年报系统联系人进行账号设置,初始化密码为000000。新增单位进入年报系统后需立即修改初始密码,才能进入填报界面。填报单位应严格管理填报权限。
3. 填报内容
各单位需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经营年报数据》两张表。凡是参加2017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汇审的企业,不需要填报企业《经营年报数据》,只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后即可确认提交,国科控股将根据各单位填报“2017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财务数据,直接导入年报系统进行统计。没有参加财务决算报表汇审的企业,需在年报系统内填写《经营年报数据》。
三、填报要求
各单位报送内容需经主管领导审核,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报送。研究所投资企业报送信息,必须经研究所确认后报送。年报填报说明详见附件6,请详细阅读。信息系统已经开通,请各单位按规定时间报送。
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
2018年3月5日
(联系人: 国科控股:郭琳,电话:(010)62800118转8609 邮箱:guolin@rose.cashq.ac.cn;
软件中心:张志军,电话:(010)62560341 邮箱:zjzhang@sec.ac.cn)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