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召开新闻吹风会,副局长何志敏介绍,中国有效发明专利在柬埔寨生效的申请受理工作将正式启动。
何志敏发布中国有效发明专利在柬生效的目的、意义和特点。
据介绍,2017年9月,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与柬埔寨国务大臣兼工业及手工业部部长占蒲拉西签署了关于知识产权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确认中国有效发明专利可在柬埔寨登记生效。“这是中柬知识产权合作的里程碑,也是‘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的突破性成果。”何志敏说,更是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各项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何志敏介绍,中国有效发明专利在柬埔寨生效,是指经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并维持有效的中国发明专利,无论是新授权的还是已授权并维持有效的,都可以由专利权人向柬埔寨工业及手工业部提出申请。柬方经过形式审查,只要材料齐备就颁发专利权证书,即在柬埔寨直接生效并获得保护,保护期限与该专利在我国的保护期限相同。
经过半年的讨论和磋商,中柬双方已经就相关工作的具体流程达成一致。经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维持有效,且申请日在2003年1月22日之后的中国发明专利都具备在柬埔寨生效的资格。有效发明专利在提交生效申请时,需提交注册申请表格、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说明书和专利登记簿副本、以及专利文件英文和高棉语翻译等材料,经柬埔寨工业及手工业部审查合格后即可在柬埔寨获得专利保护。
自从专利制度诞生以来,地域性一直是专利的鲜明特点之一。一个国家授予的专利权只在授予国的本国有效,每个国家所授予的专利权,其效力是相互独立的。在本国提交申请并获得授权是在该国领土上获得专利保护的前提条件。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进程,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逐步提高,企业在海外进行专利布局的意愿也愈发强烈,获得海外专利授权就是最重要的手段之一。为了在海外取得专利授权,申请人可通过专利合作条约等途径简化申请程序,但无法简化在目的国的专利审查和授权程序。为了更为高效地受理越来越多的跨国专利申请和同族专利,各国专利审查部门都在积极探索通过多种途径的工作共享。比如,作为地区性组织的欧洲专利局正在建立可在其成员国生效的欧洲单一专利,欧亚专利局授予的专利在其所有成员国均有效。在双边领域,有关国家通过专利审查高速路、审查结果共享等方式,减少了重复性审查劳动,提高了专利审查的质量和效率,但也未能打破专利的地域性。因此,专利申请人获得授权的时间仍然很长。
何志敏介绍,中国有效发明专利可在柬埔寨直接登记生效不同于国际上现存的其他专利审查共享模式,是柬埔寨对中国专利审查授权结果的直接认可,是国对国、单方面且溯及以往的,具有更好的便捷性和更高的法律价值。通过这一途径,中国专利权人可以避免冗长的实质审查程序,节省申请成本,快速、便捷地在柬埔寨获取专利权及相关保护。
近年来,柬埔寨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在鼓励技术创新、引领技术变革、提升贸易竞争力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一系列改革举措,努力提高立法、执法和司法层面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吸引更多的企业赴柬投资经营。柬方多次表示,希望通过与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深入合作,学习和借鉴我国的专利审查和授权经验,推动柬埔寨知识产权现代化体系的建立,加速实现柬埔寨本国的经济发展。其中,确认中国有效发明专利可在柬埔寨直接生效就是中柬知识产权合作的一项重要成果。
“这项成果的达成是中柬两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高度互信和深入合作所带来的。我局与柬埔寨工业及手工业部等柬埔寨知识产权相关部门长期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何志敏说,这一合作体现了柬埔寨对我国专利审查效率、审查质量和授权结果的高度认可,提升了中国专利授权的含金量,推动中国专利和中国的专利审查迈出“走出去”的坚实一步。同时,中柬就中国有效发明专利在柬埔寨生效达成一致,不仅有利于中柬知识产权合作的未来发展,更为我与其他国家在专利审查领域的务实合作提供了样板。中柬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深入合作和互信将为两国创新主体提供更好的服务,推进“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倡议的落实,丰富中柬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内容。
据悉,柬埔寨工业及手工业部将发布公告,根据柬埔寨国内法律法规对中国有效发明专利在柬登记生效的具体细节做出阐释。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将相应发布公告,将这一合作模式向中国公众和申请人、专利权人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