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推荐单位:
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2018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正式启动。现将2018年度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工作重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2018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将继续强化政策引导,重点奖励四方面成果:一是突出自主创新,重点奖励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在关键科学问题、基础前沿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方面取得突破,提升北京自主创新水平和全球影响力的科技成果;二是服务国家创新战略,重点奖励对接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搭建高水平科技研发平台,培育世界级创新人才和团队,有力支撑“三城一区”建设的科技成果;三是打造创新型发展格局,重点奖励在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城市发展水平和人居环境质量,支撑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成果;四是构建开放创新高地,重点奖励在推动区域协同发展,提升科技创新中心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功能,以及推动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抢占全球创新版图的科技成果。通过强化对成果落实国家战略、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贡献评价,引导、鼓励更多创新要素向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和关键环节聚集,凝聚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强大合力。
二、推荐办法和要求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采取推荐单位推荐的方式。
(一) 推荐办法
推荐单位通过“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 (以下简称“推荐系统”,网址:https://jlb.bjkw.gov.cn/)组织推荐。“推荐系统”于2018年3月1日开通,各推荐单位使用原推荐单位代码和密码登录。具体操作步骤请详细阅读“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使用说明”(附件1)。
(二) 推荐工作要求
1.为加强推荐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网站或公告栏内公示本单位本年度推荐项目的基本情况,并要求项目候选单位及项目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推荐项目公示情况说明及格式见附件2)
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过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公示期均要求7天以上。请各推荐单位将推荐项目公示情况在4月10-11日随书面推荐材料一并报送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奖励办”)。
2.推荐项目要求整体应用1年以上(基础研究类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著作、科普类作品要求公开发表1年以上),时间节点为2017年3月31日;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或许可的项目,应在2017年3月31日前获得主管行政机关的批准。
3.2017年撤项项目及2016、2017年连续两年推荐但未获奖项目,本年度不能以相关技术内容再次推荐。
4.推荐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创新点、发现点及其支撑材料)应未在获国家、北京市或其他省部级政府奖励项目中使用过,也不能在同一年度申报推荐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项目中重复使用。
5.每位申报人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前三候选人参加本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的评审。
三、申报推荐书填写要求
申报推荐书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推荐项目应按照《2018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推荐工作手册”,可在市奖励办网站下载)要求,依所选择的项目类别按各类申报推荐书规定的格式如实全面填写。申报推荐类别分为技术开发类、技术发明类、社会公益类、重大工程类、基础研究类、软科学研究类、科学技术普及类。
市奖励办将对部分推荐项目所提交材料中主要科技创新、应用推广、经济效益情况等开展核查工作,核查不符实项目将取消当年度评审资格,请各推荐单位予以支持配合。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书面推荐材料包括:①推荐书1套(原件);②推荐项目汇总表(从推荐系统中导出)1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③推荐项目公示情况说明;④科学技术普及类项目需附3套科普作品。
申报推荐书具体要求:①书面申报推荐书要求与系统填报内容完全一致,主件从“推荐系统”导出,需带有水印;②书面材料一律采用A4纸,单双面使用均可,申报推荐书附件不超过60页;③申报推荐书主件及附件合订成册(不需另加封面,用彩页隔开),装入纸质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加贴“装袋标识”(“装袋标识”从推荐系统导出)。
符合“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回避申请要求”,并有回避需求的推荐项目,可申请专家回避(相关要求及格式见附件3)。
五、推荐截止时间
1.为保障网络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办按单位类型分别确定各推荐单位网络推荐截止时间,请推荐单位按照要求做好网络推荐工作,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1)各委办局、区科委、企业集团公司、市科委相关专业中心等推荐单位网络推荐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18时;
(2)院所类推荐单位网络推荐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18时;
(3)高校类推荐单位网络推荐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18时。
2.书面推荐材料报送日期为2018年4月10日-11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总机:66188227、66186832、66187932、66189235
书面材料受理部门电话分机:602、603;
书面材料受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2层236室
附件: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