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2018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
教技司〔2018〕412号
有关高等学校:
为保障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建设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推动高校开展高水平、实质性、可持续国际科技合作,根据《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计划》、《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及《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立项建设与验收标准》,我司将于近期开展实验室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为2015年教育部立项建设的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见附件1)。如条件不具备,可提出延期验收申请(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二、验收内容
按照《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立项建设与验收标准》,重点考察实验室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人才队伍、管理运行等方面的工作成效。
三、工作安排
本次验收工作委托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具体实施。有关高校应在全面梳理、总结实验室立项建设以来各方面工作进展和成效的基础上,填报《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验收申请报告》(见附件2)并提交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现场验收包括听取汇报、实地考察、专家评议等环节。我司将根据专家评议意见确定验收结果。
四、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高校在2018年11月28日前将相关验收材料(纸质版1份,附电子版光盘)以公函形式报送到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邮编:100080)。
联系方式:
教育部科技司:余玉龙、何立芳,010-66096358、66097506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郑怡宁、苑杰,010-62512373、62514690。
教育部科技司
2018年11月8日
附件1
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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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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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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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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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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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空间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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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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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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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生机器人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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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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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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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功能材料与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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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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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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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代谢与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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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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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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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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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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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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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信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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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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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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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装备创新设计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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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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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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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枢神经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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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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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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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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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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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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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纳制造与测试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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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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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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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子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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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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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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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空间信息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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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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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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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与人居环境营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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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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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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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与农产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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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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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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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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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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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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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与地球系统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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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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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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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感知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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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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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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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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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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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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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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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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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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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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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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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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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智能信息处理与系统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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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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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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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显示与可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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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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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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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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