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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我国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综述 |
让改革之火点燃创新引擎——十八大以来我国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综述 |
■本报记者 王佳雯
由谁来创新?动力哪里来?成果如何用?三个基本问题,涵盖了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方方面面,同时也成为十八大以来科技体制改革“破冰前行”的重要内容。
科技创新是发展的新引擎,改革则是点燃新引擎的点火系。5年来,通过不断优化科技政策供给、完善科技评价体系、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改革的“点火系”不断激发,创新的引擎正在全速发动,我国全面创新的“四梁八柱”渐已铺架而成。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活力,集中力量推进科技创新,真正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到实处。”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7月17日考察中科院时的讲话,高屋建瓴地指明了科技体制改革与科技创新之间的紧密关联。
十八大以来,有关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号召,在历史的纵深中跌宕回响,衍生出一曲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壮丽乐章。
从顶层设计绘制科技体制改革蓝图,于细微处消解让科研人员挠头的“糟心事”,将实际红利放到科研人员手心里……
一系列科技体制改革举措纷纷落地,将一个个曾经阻碍科技创新的障碍消解于无形,勾勒出科研院所与科技组织蓬勃发展的健硕轮廓,亦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插上了科技的翅膀。
描绘顶层设计蓝图
科技体制改革迎来科学又一春
2013年7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科院时,有关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号召铿锵有力、声声震耳。之后,一系列科技体制改革措施密集发布,开启了一个追求创新的科学之春。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下发,明确指出将从8大方面30个领域着手,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落地;
——同年9月,《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围绕10个方面提出32项改革举措、143项政策措施,直指科技体制改革难点,被称为科技体制改革“施工图”;
——2016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明确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同时,强化科技体制改革与其他领域改革的协同。
突破顽疾、创新联动,一幅立意高远、脉络清晰的科技体制改革宏图已经绘就。
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创新主体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亮剑科技体制改革,旨在最大限度地释放创新活力。
科研机构紧锣密鼓加快科研院所分类改革步伐,去除行政化窠臼,打破束缚科研发展的围栏、界线,最大程度地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教育部印发《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意在通过科技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调动高校科技人员积极性,增强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协同发力、集中攻关,这场科技体制改革的攻坚战,从顶层设计到落地实施已渗透进各个创新单元,改革所释放的活力也已在诸多领域显现成效。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的到2020年要完成100多项改革任务,截至2017年上半年,已完成83项任务,其中60余项任务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5年来,我国科技进步贡献率更是从50.9%增至56.2%,向着2020年中国全面转向创新型国家、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0%的目标日益趋近。
肩负“引领者”重任
中科院率先下好改革“先手棋”
“不改革就会被改革。”中科院院长白春礼深刻认识到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于是,作为科研“国家队”,中科院迅速发力,率先踏上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征途。
2014年7月7日,国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计划暨全面深化改革纲要》(以下简称“率先行动”计划)。
8月,中科院公布“率先行动”计划,通过5大方面、25项重大改革举措,力争2030年实现“四个率先”目标。
这场以研究所分类改革为突破口和着力点的改革,将通过“四类机构改革”“一三五”规划等一系列具体举措,凝练目标、整合科研要素,令“一个项目,两家研究所你方唱罢我登场”的局面一去不复返。
“分类管理的研究项目非常具有生命力。”中国科技馆原馆长李象益说,“将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定位清晰,构建区别化的管理和评价体系,无疑切中了问题的关键。”
借此,低水平重复、碎片化发展、同质化竞争等制约中科院发展的窠臼从体制机制的根本上得以突破,科技体制改革的良药用到了束缚科技发展、制约创新活力的痛处。
在改革中奋勇突破,在责任中砥砺前行。在“率先行动”计划的牵引下,一系列深入科技体制的破冰之举,让中科院在科技体制改革中走好了先手棋、牵住了改革牛鼻子。
机构、人才、装置、项目、资金,创新的关键要素经过体制机制的打磨与整合,真正打破了院内院外的围墙,清除了有形无形的藩篱。
“悟空”腾霱,打开宇宙暗物质之窗;“实践”驾鸿,微重力捎来惊喜;“天眼”落成,探苍穹觅源再添利器;“潜龙”探海,破纪录深潜又立新功……在科技体制改革的征程中,一批或领先世界科技前沿、或面向国家重大需求、或服务国民经济主战场的科研硕果缀满了中科院的枝头。
作为中国科学研究的“引领者”,中科院也正在科技体制改革的保驾护航下,积极回应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面向”的期望,引导着我国的科学研究向着世界科技前沿、国家重大需求和国民经济主战场的方向前进。
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科研人员享有满满成就感获得感
愁钱不好花,愁出国交流限制太死,愁报销程序复杂……被“填单子”“跑腿”“忙得焦头烂额”的科研人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被应付各种各样的杂事所占用。像管公务员一样管科研人员的问题,一度让科学家感到头疼。
“管得太死”“管得太细”,是制约科研人员创新活力的体制机制绊脚石,也是十八大以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重拳出击的关键。
——2016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差旅费、设备费等困扰科研人员的问题得以“松绑”,从此“打酱油的钱可以买醋”。
——同年,《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为科研人员的出国交流松了绑,科研人员出国交流可以按照自己的学术活动安排,而不执行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批次限量管理政策。
杂事少了、管理灵活了,科研人员实打实的好处也多了。
中科院长春光机所直径4米碳化硅光学反射镜研究在国际上实现弯道超车,获得了研究所100万元的奖励。更重要的是,实行分配制度改革后,研究人员的荷包在成果转化中鼓了起来。
以往,科学家的研究成果被“束之高阁”,企业中的科技问题难以破解。一边是成果无人问津,一边对技术求之若渴。站在技术供需的两端,科研人员和企业、实验室与市场之间那道看不见的墙,却总是难以突破。
要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就要激发埋藏在科研人员心中的成果转化热情,让广大科研人员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成果转化中,与市场对接、与企业互动。
自然,这需要体制的变革、机制的保障。
于是,一场改革“三部曲”在科技成果转化的舞台上登场。
2015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实施;2016年2月,国务院印发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同年,国务院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
使用、处置、收益——“三部曲”将科技成果的“三权”下放到科研单位,并将科研人员奖励比例从不低于转化净收入的20%大幅提高到不低于50%……一系列措施,让科技成果转化的红利实打实地落到了科研人员手心里。
十八大以来,在这场关乎国计民生的改革中,科技体制改革这位守护创新的护航人,始终矗立船头,用智慧与谋略守护着驶向世界科技强国的巨轮沿着科技创新的航标破浪前行。
《中国科学报》 (2017-09-28 第1版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