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河北省近日出台《关于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优化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结构,扩大科研机构、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权,完善科研项目资金激励机制等作出规定。
《意见》对科研经费的管理、使用有了重大突破。规定对财政科研项目的间接经费,项目承担单位可以统筹使用。探索在有条件的科研项目中实行经费支出负面清单管理,只要支出项目不在负面清单中,都可以在经费中列支。后补助、奖励补助等财政性项目资金也可由承担单位资助用于研发活动。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劳务费预算不再设比例限制,承担省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不含参与科研的公务员),经项目承担单位审核后可开支劳务费;允许将项目聘用人员的“五险一金”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等。(高长安)
《中国科学报》 (2017-09-27 第4版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