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各级地方政府为留住人才引发的 “争夺战”层出不穷。不同于一线城市的“自带光环”,“准一线”城市及中西部城市为留住应届毕业生,吸引外部人才,地方政府使尽“浑身解数”:武汉喊出支持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长沙提出五年吸引100万人才,西安也提出“五年投入38亿,引才育才100万”的目标 ……这些吸引人才的政策总的来说不外乎户籍政策、住房优惠补贴以及创新创业扶持政策三大类型。地方政府在不断加码这些物质条件的同时,却忽视了人才流动自身的规律性,往往花了大代价引进人才,还没来得及总结引进经验,人才便又一次离去。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科技人才培育和成长有其规律,要大兴识才爱才敬才用才之风,为科技人才发展提供良好环境。而人才流动的规律性在于:物质上,向科技水平高、环境条件好的地方流动;精神上,向易于获得认同感、上升空间大的地方流动。那么,地方政府要如何遵循人才流动的客观规律,引才更要留才,真正发挥人才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中流砥柱的作用?
首先要聚焦人才需求痛点,实现政策精准扶持。近年来,没落的“乡村”,渐行渐远的“乡愁”,借“家乡之名”留住人才的效果已不再明显。人才需要学习、交流的平台及氛围,对此,地方政府应当针对人才的差异化需求,在其中寻找共性问题,制定差异化人才政策。吸引人才是短期激励措施,那么留住人才更应当作为长效机制进行不断完善更新,政府应当以产业发展为出发点,精准定位特定人才及特定人群,在人才引入后,进行动态配套服务,制定更新人才的“个性化”需求。
其次要完善城市外部环境,提升文化软实力建设。“80后”“90后”新生代如今已经成为社会创新创业的中坚力量,由于生活物质的相对富足,他们更在意精神层面的认同感。对此,地方政府应当在发展第三产业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区域的文化软实力建设。此外,还应当进一步理顺创新创业政策体系和人事制度、财政制度等相关制度体系的关联性,推出“组合拳”。
第三,要保障人才基本物质条件,解决创新创业的后顾之忧。科研工作尤其是基础理论领域的研究更需要科研人员潜心钻研、埋头苦干。因此,地方政府应当健全人才基本保障条件,优先解决人才在居住生活上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一心向学、专心研究。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科研评价与激励机制,例如在高新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给予个人股权奖励,通过类似的措施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的内在动力。
最后,要尊重科研创新规律,提供兜底保障机制。科研创新的本质规律在于其不确定性,前期的九十九次失败才有可能成就第一百次的成功。现有评价体系对成功者关注较多,使“赢者通吃”成为常态,而对前“九十九次失败”的价值则缺乏重视。因此,地方政府应当健全科研创新兜底机制,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的斗志,同时要落实“容错纠错机制”,转变地方政府的绩效观,营造宽松的创新氛围。
“家有梧桐树,引得凤凰来”。地方政府需要结合区域实际发展现状,突出地方竞争优势及机遇,进一步完善地方人才政策,抓住人才“痛点”,建立起长效用人机制,少一些“绕树三匝,何枝可依”的尴尬局面。
(作者单位: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