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从辽宁省农委获悉,该省将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改革的基本方向是“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并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改革任务。
前不久,辽宁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辽宁省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保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
据悉,改革将分两步进行,首先是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从现在开始,利用两年左右时间对全省农村集体所有的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在完成清产核资基础上,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恩和)
《中国科学报》 (2017-08-30 第8版 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