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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与青海省召开科技合作座谈会并签署全面科技合作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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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仪式现场
座谈会现场
8月28日,中国科学院与青海省人民政府在西宁召开院省科技合作座谈会并签署第五轮全面科技合作协议。会谈期间,青海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建军会见了中科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张亚平一行。张亚平和青海省副省长王黎明分别代表院省双方签署《青海省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科技合作协议》。
座谈会上,王黎明对中科院长期以来为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的科技支撑表示感谢。他指出,省院双方自建立合作机制以来,在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特色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高原农牧业发展、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务实高效的合作,并取得明显成效。希望双方在新一轮科技合作中,重点在青海生态文明建设、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盐湖特色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同时加强科技成果共享,积极开展合作对接与交流,发挥中科院智库优势,共同推进青海经济社会绿色发展。
张亚平代表中科院院长白春礼和中科院党组,对青海省长期以来给予中科院各项事业发展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中科院一直高度重视与青海省的科技合作,自1995年签署第一轮科技合作协议以来,双方共签署了四轮科技合作协议。多年来,院省双方深入落实协议内容,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形式、丰富合作内容,共同推动院省合作结出了丰硕成果。他简要介绍了中科院确定“三个面向”“四个率先”新时期办院方针的背景,以及中科院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组织全院力量开展科技攻关取得的一大批重大标志性进展和成果,同时介绍了为促进科技与经济的高度融合,加快推进实施中科院“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推出的一系列重要举措。对于做好下一阶段院省合作工作,他建议:一是汇集全院优势力量,积极支持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二是推动盐湖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助力青海循环经济发展;三是聚焦区域发展需求,组织全院相关力量,服务青海经济社会发展。他表示,在面向未来的合作中,中科院愿与青海省一道,凝心聚力,共同为青海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做出更大贡献。
根据此次签署的合作协议,院省双方将本着“需求牵引、优势互补、务求实效、共同发展”的原则,坚持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围绕青海省创新驱动发展的科技需求,以提升青海省创新驱动发展能力为目标,以循环经济、生态经济和新能源经济服务青海省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以支持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为重点,进一步发挥中科院的科技和人才优势,凝练目标,突出重点,不断加强机制创新,探索有效合作和交流模式,通过战略咨询、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式,扎实推进院省科技合作,促进青海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优势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青海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签字仪式由青海省政府副秘书长郭臻先主持。中科院科技促进发展局、兰州分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筹)以及青海省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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