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彬
每年暑假,总有大批的高校学生怀着各种期许,走进企业和其他机构,开始一段对自己而言,或熟悉或陌生的实习生活。大学实习生也早已成为了人们眼中司空见惯的一类人群。但是,当一个普通员工每月领取属于自己的那份劳动所得的时候,这群实习生是否也能拿到一份自己应得的“薪水”呢?
不久前,中国高校传媒联盟面向全国各高校697名大学生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84.96%的受访者利用假期参加过或正在参加实习,其中有40.11%的被访者在实习期间没有收入。
接近一半的大学生实习生活处于一种“不差钱”的状态。当然,这不是他们真的不缺钱,而是他们拿不到本属于他们的劳动所得。这种现象背后的原因很值得我们深思。
首先,公众长期以来对“实习”的理解有偏颇。事实上,我们可以简单地将“实习”一词拆分为“实践”和“学习”两部分,即学生通过在用人单位的实践而学习知识。但人们通常会将重点放在实习的“学习”作用上,也就是强调实习行为对学生的帮助,而忽略了学生的实践付出以及对用人单位所带来的帮助。
既然实习是在“帮助”学生,学生当然没有权利要求报酬了。
其次,我国几千年的传统教育带来一个并不算正面的影响,那就是似乎“读书人”是不应该谈钱的,否则便有了“铜臭味”,这种观念直到今天依然有一定的市场。于是,高考状元报考经济类专业被视为风气不正,毕业生选择高薪职业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虽然这或许并不是普遍现象,但我们不能否认它的存在。
在这种观念下,实习生谈钱也就成为了难以启齿的事情:“你是来这里学习的,实践知识难道不比金钱重要吗?”
在此,我们不否认实习对学生自身成长的重要性,甚至实践知识也的确要比金钱重要。但这并不意味着拿工资的实习生便是“可耻”的。其中的原因不言而喻——作为劳动者的实习生既然付出了劳动,根据市场经济的最基本准则,其就应该得到回报,这与获取知识之间根本不存在矛盾。
尽管道理如此,对于企业而言,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其生存之道。因此指望企业自觉地兑现对实习生的薪资待遇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同时,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实习生在企业面前也基本处于弱势地位。因此,要确保实习生获得合理的劳动所得,最根本的做法依然是通过法律和制度约束企业的行为,或者直接将实习生的权益保护纳入《劳动法》中。在这方面,相关立法机构应该采取一定措施。
《中国科学报》 (2017-08-08 第7版 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