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学术不端行为不时出现,甚至愈演愈烈,导致我国科研“诚信赤字”走高。找回并重塑科研诚信,要保证对学术不端行为调查过程有效率、处理结果有震慑力。同时,要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倡导每个人把科研诚信落实在具体行动上。
中国科协近日印发《科学工作者道德行为自律规范》,提出坚守“反对科研数据成果造假、反对抄袭剽窃科研成果、反对委托代写代发论文、反对庸俗化学术评价”的底线。而印发自律规范的因由,直指2015年以来出现的数起国外学术出版集团集中撤销来自中国的论文事件。
近年来,学术不端行为不时出现,甚至愈演愈烈,导致我国科研“诚信赤字”走高,才出现了集中撤稿事件。
这一问题为何会屡禁不止?一方面,与“以论文论英雄”的评价制度缺陷有关。我国的科技评价多是用同一把尺子衡量“拿手术刀和做基础研究的”,存在不合理之处。于是,有些人为了应付,或造假,或找中介代笔,挥霍着科研诚信。
另一方面,源于我国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名硬实软。虽然一再宣示要“零容忍”,但大多停留在口头、止步于文件;虽然主管部门和高校、科研机构都设置了旨在强化科研诚信的学术监督机构,但人员多为兼职,对学术不端行为往往采取“民不告官不究”的态度,没有形成足够的威慑。
学术不端行为催生了大量垃圾论文或假论文,导致学术研究低水平重复、原创性研究成果乏善可陈;浪费了有限的科研经费,挤占了或许能转化为更强劲生产力的其他领域的资源;损害了我国科技界的国际声誉,践踏了公平竞争的学术氛围和求真务实的探索精神,有百害而无一利。
原因已清,危害自明。接下来要做的,自然是想方设法找回并重塑科研诚信。
找回并重塑科研诚信,就不能对问题放纵不管。英国《自然》杂志曾经撰文称,“评价一个国家的科学诚信状况,不仅要看其发现了多少学术丑闻,还要看对这些丑闻的调查和处理程度”。所以,面对愈演愈烈的学术不端,必须眼睛内视、刀刃内向,保证调查过程有效率、处理结果有震慑力。同时,也可把相关责任人的失信行为记入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并与社会信用体系对接,在研发计划立项评审、中青年领军人才遴选等工作中加以参考,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找回并重塑科研诚信,也不能对清流视而不见。个别科研人员摒弃科研诚信、违背科学精神,并不代表整个中国科学界,我们也绝不能用个别极端案例否定整个科研队伍。要看到,在我国加速跃升的科研实力的背后,是一支清清白白、勤勤恳恳、敢于突破的科技工作者队伍在作支撑。比如,带领400多名科学家创造多项“中国第一”的黄大年教授、在高铁二等座上笔耕不辍的78岁的刘先林院士、始终穿着一双布鞋上课的李小文院士……对于他们和像他们一样的科技工作者,必须给予更多支持。
此外,找回并重塑科研诚信,还需要发挥自律和学习的作用。对前者来说,中国科协印发自律规范的目的正在于此;对后者来说,我国的科研诚信教育目前仍然是薄弱环节,需要尽快加强,借此倡导负责任的科研行为。
科学研究来不得半点虚假,也容不得“诚信赤字”。诚信不是虚无缥缈的道德标尺,也不是空洞的口号,要落实在每个人的具体行动上。无论科研诚信还是社会诚信,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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