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化科技管理改革,规范青岛市科技专家库建设和管理,青岛市科技局出台了《青岛市科技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充分借鉴了科技部和部分省份的先进做法,对专家信息资源建设、专家库管理与维护、专家选取与使用、监督评估与罚则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据了解,在专家信息资源建设方面,明确专家库由科技、产业和经济法律专家组成,对各类专家的基本条件进行了规定。在专家库管理与维护方面,规定专家库每年进行专家信息集中更新,专家如有违法违纪、学术失范等行为的将自动退出,专家本人因身体等原因也可申请退出。在专家选取及使用方面,专家使用遵循轮换和回避原则,原则上每位专家每年参加评审不超过10次。在监督评估与罚则方面,专家所在单位要认真履行法人主体责任,加强专家信息审核。专家如在评审咨询工作中存在不当行为,将取消专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