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基础强化培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加快为西部和民族地区培养高素质人才,教育部等5部门出台了《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实施方案》(教民〔2005〕11号)提出:“被录取的少数民族硕士研究生先在基础培训点集中进行一年的强化基础培训”的要求,自2006年首届招生以来,已为民族地区培养了3.7万余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研究生,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撑。
近几年,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逐年增加,且生源质量不断提高,已基本具备直接入学培养的条件。经研究,我部决定自2017年起各高校录取的“骨干计划”新生直接进入招生学校进行基础强化学习,不再单独安排强化基础培训;新生入校后严格执行相关招生单位的基本素质要求、研究生培养要求和学籍管理规定。各高校要做好新生入学后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要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牢牢把握“高校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切实提升思想政治教育亲和力和针对性,为民族地区培养政治素质高、专业知识扎实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特此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
2017年5月23日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