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旁听活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评审流程,促进公开、公平、公正评奖,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奖励办”)将于2017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初评会议期间(6月9日至23日)择期开展旁听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旁听人员的范围
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北京市,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科研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可申请参加本年度旁听。
旁听实行回避制度,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本年度旁听:
1.本年度参评项目的完成人;
2.对本年度参评项目提出异议的人员;
3. 其他与项目有利害关系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二、旁听人员的确定
申请旁听人员须如实填写《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旁听申请表》(附件2),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即日起至6月7日17:00前将申请表扫描件发送至国家奖励办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本年度初评工作计划和现场条件,旁听活动实行限额制申请。当申请人数超过既定人数时,将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抽取。旁听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国家奖励办向有关人员发送旁听通知。
三、旁听活动注意事项
旁听人员携本人身份证和申请表原件按通知要求参会。
旁听结束,国家奖励办组织答疑会,旁听人员在答疑会结束后留下书面意见和建议。
旁听人员应服从国家奖励办的安排,旁听全程保持会场肃静,不得干扰、影响评审。
旁听人员须遵守《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暂行规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并签署承诺书。必要时,国家奖励办可将旁听情况以及旁听人员身份信息等向社会公开。
旁听活动时间为半天,参加旁听人员所需交通等费用由本人自理。
联 系 人:张震
联系电话:010-68583070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