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王淦昌(右二)在原子能院氟化氪激光装置前指导工作。
■聚 焦
在北京西南郊的我国核科学研究重要基地——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简称原子能院)工作区内的小树林中心,树立着两位科学巨匠——钱三强先生和王淦昌先生的铜像。
虽已无法准确计算走过的次数,但原子能院强流粒子束与激光研究室主任郭冰说,每次经过,自己都心潮澎湃,脑海中情不自禁回想起王淦昌先生斩钉截铁的话语“我愿以身许国”。
“两弹一星”功勋奖章获得者,享誉世界的著名核物理学家,我国实验原子核物理、宇宙射线及粒子物理研究的主要奠基人和卓越开拓者,我国核武器研制的奠基人之一,我国惯性约束聚变的首倡者……对王淦昌先生一生的成就,曾有人评论说:“任何人只要做出其中的任意一项,就足以在中国科技发展乃至世界科技发展历程中名垂青史。”先生以终身不懈的追求和探索,在世界物理学和中国科技史上写下了光辉篇章。
为纪念王淦昌先生,2003年,一颗由国家天文台于1997年11月19日发现的小行星,经国际小行星命名委员会批准,正式命名为“王淦昌星”。这颗翱翔太空的智慧之星,与日月同在,永远为人们所敬仰。
2017年5月28日是先生诞辰110周年纪念日。纪念先生,更在于继承一种薪火相传的精神:继承以爱国主义为内核,以科技创新精神为动力的老一辈科学家的理想和抱负,继承“两弹一星”精神,投身于科研工作之中,不断与祖国建设同行,与祖国发展共振,将先生不朽的精神以及光荣的传统继续发扬并为之奋斗不息。
从“王淦昌”到“王京”
1961年4月3日,王淦昌接到时任第二机械工业部(简称二机部)部长刘杰约见的通知。到了刘杰办公室,对方开门见山地向王淦昌传达了党中央关于研制核武器的决定,并请他参加领导原子弹的研制工作。
迎着刘杰的目光,王淦昌铿锵有力地回答:“我愿以身许国!”第二天他就到二机部九局去报到了。从那时起,王淦昌这个名字从科技界突然销声匿迹了,而在中国核武器研究队伍中,多了一个名叫“王京”的领导者。
这意味着,王淦昌在以后若干年中,不能按照自己的兴趣进行科学探索,不能获得最前沿的科技信息,不能在世界学术领域抛头露面,不能交流学术成果,这对当时已经在科研领域取得成绩的王淦昌而言,是十分可惜的事情。
王淦昌是清华大学第一届学生,也是著名实验物理学家、德国柏林大学教授迈特纳唯一的中国学生,年仅26岁就成为了物理学博士。
1942年初,王淦昌在美国《物理评论》发表论文《关于探测中微子的一个建议》,独到地提出了验证中微子存在的实验方案,并为以后的实验所证实。这是王淦昌对国际物理学的一个突出贡献。《物理评论》杂志将此文评为年度最佳论文,王淦昌因此荣获第二届范旭东奖,还被美国科学促进协会列入《百年科学大事记》之中,K.C.Wang(王淦昌)也因此扬名海外。
1956年,王淦昌被派至苏联杜布纳联合原子核研究所工作,先担任高级研究员,后任副所长。通过对近10万张气泡室图片和大量数据分析,1959年秋,王淦昌小组终于发现了一张反西格玛负超子事例的照片。这是人类通过实验发现的第一个荷电反超子。这项重要成果把人类对物质微观世界的认识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在国际上产生了深远影响。诺贝尔物理奖获得者杨振宁1972年访华时对周恩来总理说:“联合原子核所这台加速器上所做的唯一值得称道的工作,就是王淦昌先生及其小组对反西格玛负超子的发现。”
如果能够继续在原来的科研领域工作,王淦昌很有可能叩开诺贝尔奖的大门。然而,为了中国能造出原子弹、氢弹,为给中国人争这口气,从1961年到1978年,王淦昌隐姓化名,中断与外界的联系整整17年。
以身许国铸长剑
王淦昌参与了我国核武器的原理突破、实验研究和组织领导,在我国原子弹、氢弹研制过程中,指导解决了一系列关键技术问题,是我国核武器研制的主要奠基人之一。
早期的爆轰试验是在长城脚下进行的。负责核部件试验的王淦昌多次亲临爆轰试验现场指挥,一年之内在野外进行了上千次实验原件的爆轰试验。他和其他科技专家们一起,冒着弥漫的风沙做爆轰物理试验,爬过长城脚下崎岖的山路,住过古烽火台前简陋的营寨。一年后,年近花甲的他又带领一大批无名英雄来到人迹罕至的青海高原,进行缩小比例的聚合爆轰试验和点火装置测试。
1964年10月16日,我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1967年6月17日,我国第一颗氢弹爆炸成功。之后,王淦昌又在技术上全面领导了我国的前三次地下核试验,使我国用很少次数的试验,就基本掌握了地下核试验测试的关键技术。
“他的工作非常深入基层。”82岁的中国科学院院士王乃彦至今十分清楚地记得,一次地下试验准备工作进入收尾阶段,坑道已回填到只留下很小的空间,等待领导批准后将全部填完。王淦昌听了汇报后,觉得“还是最后再进去看一看放心”,王乃彦陪着先生再一次爬进了洞。
王淦昌一个部件一个部件地检查,仔细询问他认为放心不下的地方,最后才满意地说:“好呀!现在放心了!下面就等着实验的好结果了!”王乃彦至今记得,爬出洞口后,当时40岁的自己都已是气喘吁吁,已经68岁的先生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坐下来,坐下来好好休息吧!”
始终立于科学研究前沿
1978年7月,王淦昌告别17年隐姓埋名的生活,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原子能研究所(原子能院前身)并担任所长。这时,他已是年过七旬的老人了,但为了中国核科技事业的发展,这位古稀老人仍不分昼夜地辛勤操劳。
101重水研究堆的改建,是王淦昌任所长期间,原子能研究所最突出的成就之一。改建后的101反应堆,技术性能超过老堆设计指标,热中子通道及活性区域内可以利用的实验孔道增加了一倍多,而总投资却只有建设一个新反应堆的1/10。这项工程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和原国防科工委重大成果奖。
王淦昌认为,反应堆外围的物理实验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他主张吸引所外的科研人员来做工作,提出“不能白白浪费掉中子!”他非常重视在反应堆旁开展中子活化分析工作,积极支持成立中子散射研究室,支持原子能所、中科院物理所共同与法国原子能总署合作,在101堆旁建造冷中子源。
1979年4月,国家科委、国防科委批准在原子能所增建一套从美国引进的串列加速器及其辅助工程,在包括先生在内的专家努力下,1988年12月,北京串列加速器核物理国家实验室在原子能研究所成立,王淦昌亲自主持了有美、英、德、法、日、瑞典等11个国家共150多人出席的国际会议,为串列加速器上首批设置的课题赢得了国际声誉。
早在1964年,王淦昌就提出了激光引发氘核出中子的想法。这一想法在当时是一个全新的概念,该想法后来还引出惯性约束核聚变的重要科研题目。惯性约束核聚变一旦实现,人类将彻底解决能源问题。1978年9月,王淦昌回到原子能研究所刚刚两个月,就组织以王乃彦为首的18位自愿报名的同志,建立了强流粒子束实验室(强流粒子束与激光研究室前身)。1981年建成一台1兆伏强流电子加速器,1982年开始打靶实验。王淦昌领导设计的这台1兆伏强流电子加速器,不仅当时是国内首创,在国际同类加速器中也处于先进水平。
1985年,王淦昌又及时把研究方向转向氟化氪激光聚变研究。王淦昌亲自参加研究方案的制定,对关键技术开展预研。1996年1月,激光输出能量达到了276焦耳,后来又达到四百多焦耳,使我国准分子激光研究步入了国际先进行列。
“先生始终立于科学研究的前沿。90岁高龄时,先生仍坚持每周来研究室听取工作汇报,了解实验进展情况并进行指导,终生战斗在科研第一线。”郭冰说,先生严谨治学的工作态度、不断创新的科研精神、永不枯竭的研究热情,时刻激励着年轻一代的科研工作者。
1984年,德国西柏林自由大学授予王淦昌获得博士学位50周年荣誉证书。这个被德国人趣称为“金博士”的荣誉,是专门为获学位50年后仍站在科学第一线的科学家们设立的,王淦昌是享有这一荣誉的唯一中国人。
为国建言树丰碑
1986年3月2日,王淦昌与光学家王大珩、电子学家陈芳允、自动控制专家杨嘉樨联名向党中央提出了《关于跟踪研究外国战略性高技术发展的建议》。仅隔两天,即3月5日,邓小平同志就在建议书上批示:“这个建议十分重要”,“此事宜速做决断,不可拖延!”
1986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纲要》的通知。由于提出这个计划的建议和邓小平的批示都是在1986年3月进行的,这个历史性的时间点被载入了史册,由科学家和政治家联手推出的863计划(注:2016年已被整合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一下子就叫响了。这也是一个国家规模的战略性高科技发展计划。
作为最早在我国介绍核电站的科学家之一,王淦昌以极大的热忱推动我国核电的建设,为我国核电事业迈出艰难的第一步作出了巨大贡献。
早在1954年苏联建成世界上第一座核电站后,王淦昌就撰文介绍原子能。
1978年10月2日,王淦昌与姜胜阶、连培生等5位核工业专家联名上书邓小平同志,提出发展核能的必要性和发展核电的建议。这封信对我国核电发展起了推动作用。
1980年,中央书记处在中南海举办科学技术知识讲座,王淦昌主动与中科院联系,到中南海为领导同志讲解核能知识。
在核电站建设上,王淦昌始终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引进设备为辅。当有人认为发展核电只需从国外引进时,王淦昌坚持己见:“我们不能用钱从国外买来一个现代化,而必须自己艰苦奋斗,才能创造出来……”
王淦昌不仅关心我国核电事业的起步与发展,对核电站的建设和运行也十分重视。他到秦山核电站工地去过好几次,甚至不顾82岁高龄,登上60米的高处参观核电站工地。
此外,王淦昌多次率团到世界各地出席关于核能的研讨会,通过写文章、作报告,积极宣传核以及我国发展核电的重要性。
1991年12月15日,我国第一座自行设计、建造的30万千瓦压水堆型核电站——秦山核电站并网发电,中国大陆无核电的历史宣告结束。可以说,在我国发展核电的每一个阶段,都凝聚着王淦昌的心血。秦山核电站、大亚湾核电站的建设,都是在王淦昌等有识之士的呼吁推动下开展的。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