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雄安新区是在解决首都“大城市病”和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谋划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推动中国宏观区域格局协调发展,培育和提升北方经济创新活力的重要着力点,堪称点睛之笔。
从我国区域发展格局看,改革开放以来,南方地区借助毗邻港澳以及历史上经济重心南移,商业文化浓厚等优势,对外开放先行一步,获得率先发展。由此,中国南北发展差距呈现出来,直至今天。一直以来,改变南北发展差距,全面提升中国竞争力,京津冀是关键区域,不仅因为该区域有首都北京,更因为该区域在北方地区发展水平最高,创新资源最密集,是最有可能实现赶超,扭转南北区域发展差距的关键区域。因此,京津冀协同发展,不仅仅是区域内部协同的问题,更是进一步全面整体崛起的问题。京津冀的崛起对东北振兴和西北的发展也会起到正面的推动作用。
北京是中国北方最大和最发达的城市,对周边具有强大的虹吸效应。与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不同,整个京津冀地区城市体系不完整,缺乏有较强竞争力的次级中心,无论是从城市规模看还是城市发展层次上看,都缺乏能够承接北京功能的二传手。长期以来,河北多数城市和天津都是传统的重工业地区,以国有重化工企业为主,形成了十分稳固的重工业生产体系。而北京以科技创新、金融、商务服务和教育等现代服务型经济为主,二者的对接存在很大的困难。这也造成北京对周边辐射和经济扩散的障碍,不仅如此,还形成了所谓的环京津贫困带。因而,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和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崛起)是一体两面的工程,根本上讲是一件事情。没有京津冀的协同发展,北京非首都功能就无法得到有效疏解;北京的带动和扩散功能不发挥,京津冀就不可能得到协同发展。
雄安新区建设就是要为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注入新的要素和新的活力,从而盘活这一地区,打破行政区界限,为这一地区带来化学反应和协同效应。雄安新区要起到类似珠江三角洲的深圳和长江三角洲的浦东新区的作用,产生的不仅仅是有形的量的增加,更重要的是高效创新要素的产生和扩散。
控制城市的规模,解决北京“大城市病”的问题,由下面排斥和赶跑外来打工者和普通劳动者的做法,是无法实现这一目的的。城市是一个体系,有高端生产要素的流入,比如世界五百强总部、各类创新的资源等,必然也会有多个不同组合和层次的要素为其服务,必然会吸引大量的人口进入,否则高端生产要素的功能和效率也无法得到发挥。那么,为什么选择建设“雄安”新区?为什么不选择已经存在的,有一定的发展基础的大中城市?
首先,像撒胡椒面一样让所有城市雨露均沾,会大大降低北京资源向外疏解所能产生的聚合效应和规模效应,并产生过高的协调成本和搬迁成本,甚至会因搬迁而萎缩或死亡。其次,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每个城市都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体系,不仅仅包括产业体系,还包括整套行政体系、文化观念、创新意识和资源配置通道,打破这种固有的体系不可能一蹴而就,还可能把美好的设想困死在已经形成的体系当中,京津冀多个开发案例的不成功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选择任何一个业已存在的大中城市都会带来更大的协调成本和改造成本,会造成更大的变数。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雄安新区所在县市开发程度低,属于建设的空白区,可以轻装上阵,而且其区位位于河北腹地,距北京和天津在100公里左右,可以与京津两大城市形成黄金三角,不仅能够有效撬动京津冀三地的资源,而且能更有效地触动三地的神经,带来协同效应。
那么,要如何打造雄安新区?
第一,通过改革注入全新的要素,打造一个全新的系统,而不是简单地搬迁和复制已有的系统。河北省虽然是东部沿海省份,但是与其他沿海省份相比,河北省的发展水平有很大的差距。之所以发展滞后,不是因为硬件基础不好,而是因为思想观念保守,营商软环境差,创新能力不足。因此,打造雄安新区,重在软环境的建设,重在思想观念的创新,重在改革。要从全国抽调和吸纳行政管理人才,组成一个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全球眼光和新思路的雄安新区领导管理班子,不受现有地方体系的束缚。在产业发展上,要高起点,在承接北京部分产业转移的同时,重在构建促进发展的新机制。把北京部分功能疏解到雄安新区,比如部分央企总部、部分大学和中央级事业单位,不是简单的搬迁,而是要结合目前的改革要求,配合中央的改革任务,完成和实现在行政管理、社会治理、土地开发和财税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科技创新和教育体制改革等诸多方面的改革任务,并形成可复制和推广的经验。从这个角度看,雄安新区建设也是改革的重要试点,要把建设与改革紧密结合起来。
第二,确定新区主要功能,有次序分类别推进,避免房地产炒作,避免新区建设演变成为一场暂时繁荣的房地产盛宴,使资本投入的方向产生偏差。因此,一方面要及早规划和明确新区的主要发展方向,紧追世界发展的新动向;另一方面需要慎重考虑如何进行土地开发,通过怎样的途径和方式为将来流入这里的工作者和居住着提供住房,全面遏制房地产炒作。良好的开端等于成功的一半,新区建设和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要相互协调。最先搬迁哪类单位和机构,依次搬迁哪些单位和机构都要制定必要的计划,并在实践的过程中根据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