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加拿大学者交换项目(China-Canada Scholars’ Exchange Program)谅解备忘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访问学者赴加拿大研修。请根据你单位人才培养实际需要,择优推荐候选人。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专业
加拿大研究,领域侧重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如商学、经济学、法律、国际关系、历史、政治、社会学、地理、艺术、英语或法语文学、语言学、教育、传播政策、媒体研究、规划、科学政策、社会管理、环境研究、建筑及其它相关领域。
二、选派规模、留学及资助期限
选派规模:100人·月(10人左右)
留学及资助期限:4-12个月
三、资助内容
(一)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
(二)加方提供在加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2200加元/月)及医疗保险费用。
四、被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以及持有加拿大永久居民卡人员的申请。
(三)从事有关加拿大研究(领域详见选派专业),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6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
(四)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五)具备相当熟练的英语或法语听说读写能力,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或达到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详见附件1相关要求)。
(六)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七)来自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
1.应为在职的正式教学或研究人员,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硕士毕业后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2.学术水平和研究计划的学术质量将作为选拔的首要标准。
3.优先考虑研究课题旨在促进对加拿大认识和了解者。
4.优先考虑可通过出版专著、在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等方式使其研究成果广泛传播的人员。
(八)来自政府、媒体和文化组织:
1.应为正式中级专业人员,需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承担管理、政策发展或决策等相关职责,并且在本单位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2.优先考虑以下领域的专业候选人:
公共政策分析和公共管理
经济学/金融/银行
环境保护
法律
教育
公共卫生政策和管理
3.优先考虑致力于通过其学术研究促进中加相互了解的人员。
(九)已获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邀请信(需自行联系,具体要求详见中加学者交换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五、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5月15日至20日。各单位须组织被推荐人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中加学者交换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请被推荐人选完成网上报名后,将上述申请材料电子版合并为一份PDF文件,文件名为申请人姓名拼音(格式为姓+名),并发送至ca@csc.edu.cn。
2.“211工程”建设高校由所在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并直接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其他单位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各受理单位须于5月30日前完成网上材料的接收和审核申请材料、网上报名信息等,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同时将正式推荐公函(含人选名单及在职证明)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
六、评审及录取安排(暂定)
2017年6月:会议评审
2017年7月:语言电话测试
2017年8月:发放录取通知
派出时间一般为2018年2月底前。
七、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公证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
遴选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联系。
联 系 人:刘佳睿/井萌
联系电话:010-66093952
电子邮件:ca@csc.edu.cn
地 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A3楼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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