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优秀在校生赴瑞士丁肇中AMS实验室及有关国家高校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具体推荐程序和选拔标准如下:
一、被推荐人选应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和《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中规定的申请条件。被推荐人选为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推荐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申报。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人应具有物理专业、粒子物理专业学科背景。
二、被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1.专业和科研基础扎实,创新能力突出,具有刻苦钻研的科研精神及团队工作能力。2.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成绩应在优良以上。
三、请按照以下材料清单顺序准备推荐材料:1.单位公函。2.推荐人员名单(见附件)。3.被推荐人个人简历(中/英文)。4.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5.有效身份证复印件。6.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申请人应于2月24日之前,将书面纸质推荐材料邮寄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秘书处,并将推荐人员名单及个人简历(中英文)电子版发送至以下邮箱yangye@csc.edu.cn。
五、被推荐人选将参加由丁肇中教授及实验室核心成员参与的面试选拔,预计面试时间为2017年2月底或3月初。有关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工作的安排将另行通知。
六、通过面试人员将赴瑞士参与丁肇中实验室有关科研工作,并在实验室有关导师指导下赴导师所在高校国家进行博士阶段学习。博士注册院校须根据来自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士、西班牙及美国的导师提供的邀请函确定。
七、该项目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具体赴瑞士时间及博士注册院校信息依丁肇中实验室通知为准。
八、通过面试人员在外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其学费及科研费用由导师及注册高校负担,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规定留学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费护照费。奖学金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资助标准为3800瑞士法郎/月。
九、上述人员将作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并由中国驻瑞士使馆教育处和中国驻博士注册高校所在国使(领)馆教育处(组)进行管理。请学校跟踪学生在外期间学习研修情况,保证留学效益。
工作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与我委欧洲事务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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