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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举行首次全体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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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0月10日,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
会议指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后,中央部署的又一项管长远、管根本、管全局的农村重大改革,是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一件大事,对于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增添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要求,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指导地方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二是组织实施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三是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工作。四是研究制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支持政策。五是加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督导检查。
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2017年工作要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农业部副部长叶贞琴在会上通报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情况。
(方舍)
《中国科学报》 (2017-10-11 第5版 农业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