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刘志月
□ 本报实习生 何正鑫
今年7月,武汉接连遭遇暴雨侵袭致部分道路交通中断,有私家车车主借道高校校园,但高校收取费用的做法广受质疑。随后,湖北省物价局介入,并紧急叫停收费(本报8月24日视点版曾作报道)。
连日来,《法制日报》记者深入调查发现,由于武汉各高校并未建立相应停车设施,门禁系统即成为校园收费标识——大门建起收费岗亭,高校校园摇身一变成收费“停车场”,同时高校每年数百万元的“停车费”收支成谜。
市民质疑校园成收费停车场
今年5月初,有武汉车主向《法制日报》记者反映称,其开车从位于珞喻路的华中师范大学的北门进入,从该校距雄楚大道不远处的校门驶出时,被收取了3元钱停车费。按照规定,社会车辆进出校园半小时以内均可免费。
与此类似,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在汉高校均执行相同收费规定。
武汉高校能收停车费,是获得了湖北省物价局的批准。2011年,武汉大学获湖北省物价局批准,成为武汉首所试行校园停车收费政策的高校。一年试行期满后,湖北省物价局将武汉大学自行提出的30分钟以内免费需满足“同门进出”这一规定写入批复文件。
2015年6月,在湖北省物价局新公布的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8所高校停车收费审批文件(鄂价工服函〔2015〕56号)中,“同门进出”表述消失,新规自当年6月10日起正式执行。
《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是指为机动车有序停放提供场地占用和相关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医院、高等院校等内设停车场,其经营成本构成为,设施设备维护费、管理费、税金,并按非盈利、低于社会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原则制定。
《法制日报》记者走访武汉多所高校发现,目前尚无高校针对社会车辆建设专门停车场地或划定停车区域。
根据我国价格法有关规定,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武汉高校停车收费政策如何作出?湖北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称,批准高校执行停车收费政策,既出于缓解城市停车难题的现实需求,也是高校加强交通管理维护师生安全需要,经过广泛调研并听取了各方意见。
“有关收费标准均已在网上公示,所有的文件都在档案室,查看需要写申请,很麻烦。”上述湖北省物价局负责人婉拒进一步解释。
高校收停车费用是否为创收
今年7月,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因暴雨期间仍对社会车辆收取费用被指“借机敛财”。
对该校停车收费情况,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校自2015年6月获批实施停车收费,至今年6月收入约60万至70万元,所得费用用于校内门禁收费系统维护、门禁管理人员工资等。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相比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占地面积更大且位于商圈中心的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高校车流量更大。不过,前述高校均未向社会公布停车收费情况且拒绝向记者透露。
为此,《法制日报》记者将位于武汉街道口商圈的华中师范大学作为定点对象进行粗算观察。统计数据显示:9月7日18时20分后一小时,华中师范大学北门驶入车辆166辆,驶出115辆,其中停车收费为23辆共计317元;9月8日8时05分后一小时,驶入车辆127辆,驶出265辆,其中停车收费为25辆共计140元。
此前,华中师范大学保卫处负责人曾表示,该校不仅针对社会车辆收费,还对校内教职工车辆收缴年费;停车收取的费用统一用于校内交通设施管理支出,使用和监管均“依法依规”。
9月6日,《法制日报》记者前往湖北省物价局了解高校停车费用监管及收费依据有关问题。经请示后,工作人员以分管领导没有时间,且具体负责此事的人员此前已接受过采访为由拒绝进一步介绍情况。
今年7月,在市民举报武汉理工大学、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两所高校暴雨期间收取费用后,湖北省物价部门通报批评武汉理工大学、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做法,并要求整改。
湖北省物价局通报称,对武汉理工大学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可对其处50万元以下罚款;同构成价格违法行为的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依法可对其处200万元以下罚款。
8月25日,湖北省物价局有关工作人员称,处罚一事正在“走程序”,由于高校尚未开学,具体处理程序得待其开学后进行研究。
“这也不是物价部门一家的事情,罚了人家款,还得让人家心甘情愿接受处罚。”9月6日,湖北省物价局前述工作人员表示,武汉各高校已开学,处罚一事仍在“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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