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获选结果的通知
博管办[2016]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国际交流,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决定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合作开展“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年轻科研人员赴德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2016年3月份,德国于利希研究中心提供了11个博士后研究职位,我们组织开展了2016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第一轮)申报工作。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经过对申报材料的严格审核和德方专家组织的评选,最终确定了2016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获选人员(见附件)。
请各有关设站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获选人员。获选人员由派出单位按照《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和国家公派出国人员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获选人员须在本通知印发日期起6个月内赴德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参照《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博管办[2013]77号)有关要求,配合获选人员做好后续工作。同时,要加强对获选人员的管理、考核与跟踪服务,确保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取得更好的成效。
序号 |
获选人 |
推荐单位 |
1 |
贺广虎 |
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 |
2 |
李峰 |
南京师范大学 |
3 |
敬闰宇 |
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 |
4 |
王明金 |
北京大学 |
5 |
曾娟 |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
6 |
李超 |
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 |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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