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卓敏
目前,国家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在国有科研单位,科研人员甚至能保留体制内身份和待遇3年,离岗创业。
面对诸多优惠条件,科学家创业已是顺水推舟。在中科院工程热物理所所长朱俊强看来,作为科研机构,应该通过技术创新带动公司创业。
“研究员研究技术用来创新,最后可以通过知识产权入股成立公司,公司壮大了,科研人员自然也可以自我实现,达到创业目的。”
但朱俊强并不鼓励停薪留职创业。他认为术业有专攻,技术做得好,不见得公司就能做得优秀。科研人员应该把自己的技术转化为一种社会资本,让企业来创业。但他认为这中间有一个结合点,就是技术人员要参与到公司的运作当中,并且成为股东。
“只要不离开研究所,科研人员还是按照所里的工资体系拿工资。而在公司,科研人员可以充当股东,而不是公司的管理层。”朱俊强认为这样科研人员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就都凝结在了转移出去的知识产权里。
对于科研机构在国家创新浪潮中承担的社会责任,朱俊强认为是责无旁贷的。“思维性的创新能带动行业的根本性变化。要想从‘制造大国’变成‘制造强国’,必须有坚强的技术支撑,国家科研机构对此功不可没。”
朱俊强同时指出企业应该是创新的主体,但他认为由于目前我国大部分企业还不具备创新能力,小微企业或老国企的创新能力更有限,所以科研机构在这里起到了一定的主体作用。
“以前科学院的技术停留在实验室里,指标超英赶美,但没有转化出去。如今借着成果转化政策的东风,一定要把创新的活力激发出来。”朱俊强说。
出于中科院本身的公信力所在,朱俊强指出科研机构成果转化过程就该如“接力赛”一样:科研机构做完基础研究,企业投钱进行转化,最后企业通过销售得到回报。“这样既能保证研究所的利益,最终企业也可获利。此外,还可以遏制原来由于注资较慢,企业投资进不了研究所甚至最终终止合同的现象发生。”
在人才观上,朱俊强认为应该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到研究所工作。“技术需要大规模资金去撬动,国外的技术不可能白给我们,而抓住人才就抓住了一切。”朱俊强认为,人才的回归可以带动一个研究方向,在有经费支持后很快就能干出一番事业。
《中国科学报》 (2016-07-05 第4版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