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信息工程大学、北京工商管理大学、上海财经学院等73所“大学”出现在一份“虚假大学警示榜”上。让人吃惊的是,这些“看上去不错的”学校,原来根本不存在。
4年间,400余所虚假大学粉墨登场,考验着学生和家长的眼力。虚假大学为何屡禁不止?
虚假大学死灰复燃
尽管已经被认定为虚假大学,北京科技师范大学的网站仍能正常浏览,“官网”上的大多数通知没有落款和署名,而最新一条的新闻则是2010年发布的。网站显示学校地址是“北京市燕京经济开发区海油大街238号”,经查,这个地址并不存在。
记者观察发现,最新曝光的73所“大学”依然沿用此前手法,模仿正规高校捏造“校名”,仿造正规“校徽”,抄袭、盗用正规高校的学校简介、校园新闻、校园活动等内容以伪装成自己的“学校官网”,自建未在工信部备案或盗用其他实体单位的网站备案信息,以供查询。本次名单共有73所虚假大学,涉及16个省份。
专注于“服务高中生大学专业选择”的上大学网,在收集大学专业信息等过程中,曾发现过一些虚假大学的信息。于是,2013年该网站发布了第一批百所虚假大学。上大学网创始人夏雪介绍,第一批名单出现后,不断有网友提供新线索,所以接连公布了五批。在此次公布名单的页面上,还有网友继续举报并附上了网址。
“虚假大学名单的核实工作花费近半年”,最基本的核查做法是,对照2015年教育部公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名单。夏雪提到,“如果不在这两份名单中,我们还将进一步查实网站的域名等备案情况,以保证结论真实可靠”,而佐证信息,如学校简介抄袭盗用情况也被一同公布了出来。
非学历性教育机构“浑水摸鱼”
最新的虚假大学名单一经公布就引起了关注,部分媒体冠以“野鸡大学”进行报道。
“从真正意义上说,‘野鸡大学’有实体学校,只是学历不被承认。而我们公布的是虚假大学,它们压根连实体学校都没有,只是利用网络虚假宣传招摇撞骗而已。”夏雪表示。
面对混杂的网络信息,即使做了四年“打假”工作的上大学网,也会遇到“鉴别上的困难”。夏雪发现,一些非学历性教育机构“更容易让人产生更大困惑”。
虚假大学已经足以考验学生和家长的鉴别力了。然而,一些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做法更让人“防不胜防”。
北京人文大学、北京东方大学、北京建设大学、中国信息大学等36所学校,虽然它们并不在教育部高校名单之中,但也不是虚假大学。它们有办学场地和一定的办学资质,它们是北京市教委认定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招生工作可以“自行组织”。云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教授罗志敏认为,夸大宣传、利用虚假信息吸引学生的手段较为常见,他们还往往打着“联合办学”“合作办学”的幌子来招生。对他们来讲,“招生就是招钱,办学就是捞钱”。“它们的招生手段正从‘非常规’向‘非法’演化,这些教育机构更须警惕”。
根据北京人文大学官网提供的信息,记者致电该校招生办询问能否招录取成绩低于本科,却想到该校上本科的学生。自称是该校招生办主任的男子,当即就给予了肯定的回答。
“我们学校大部分都是本科专业,只有少部分专科”。他还解释道,“可以进行计划外单招”,只要通过专科线就可以,如果分数够高,“专业可以自己选”。男子还介绍,学校一年的收费标准是12800元,“毕业后可以拿到本科文凭”。
而事实上,按规定这类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不具备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的资质。他还提醒记者,“高考后再联系”。
“确实有学生通过这类培训拿到了自考本科文凭,但是,这类机构在宣传过程中故意省略‘培训’字眼,误导学生和家长”,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表示,“这样的做法由来已久,规范办学对于他们来说尤为重要”。
早在2013年,北京市教委就出台通知,要求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名称,不能称为“大学”,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和“国际”等字样。然而,这样的机构名称依然存在。
保障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
曾经上榜的虚假大学北京财贸学院和北京工商学院再次上榜,这些学校在被首次曝光后长达一年的时间中,其网站仍可正常登录,或者仅仅是更换域名出现。
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利益,甚至是前途命运的虚假大学现象为何屡禁不绝?
罗志敏认为,社会上的“唯文凭论”是目前虚假大学不断“推陈出新”的原因之一,在“低入学和毕业门槛”等诱惑下,部分学生抱着侥幸心理去报名入学,企图获得一个将来升学、就业能用得上的文凭。
而另一方面,罗志敏介绍,我国的教育体系一条主线是普通教育加成人教育,另一条主线是学历教育和教育培训。但现实的情况下,由于缺乏监管,一些机构为了多招生、多赚钱,往往利用信息不对称,即广大家长和学生对教育信息不熟悉,把成人教育包装成普通教育,把教育培训包装成学历教育,“充分保障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这是招生工作必须要把握的一条底线”。
事实上,教育部每年会在招生季前后公布最新的全国高等学校名单,近期将发布2016年最新的正规大学名录。
在储朝晖看来,虚假大学层出不穷并不仅仅是教育部门的责任,“它是明显的诈骗行为,如同电信诈骗一样,应将其纳入网络虚假信息的管理范畴”。
罗志敏则建议,教育、工商、公安部门应该划定明确的职责,监管此类事件。同时,高校也要自查自纠,核查各校招生计划,是否存在违规发布招生广告、进行虚假招生宣传等问题,保障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本报记者 陈鹏 本报通讯员 李明然)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