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27日,“2016环境法医及损害赔偿国际研讨会”和“环境法医及鉴定评估-环境污染损害责任分担”技术培训班在青岛顺利举行。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秘书长任官平、国际环境法医学联盟主席斯蒂文、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国家海洋局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司、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管理处等单位部门的领导专家出席了本次会议。参加本次国际研讨会的代表有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环保部、公安部、交通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国家部委的有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领导、专家和学者,部分科技学术领域的专业委员会、医学研究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及地方法院系统的专家、学者,国内近十所高校的教授学者以及中海油等公司有关领导共150余人。
本次国际研讨会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和国际环境法医学联盟主办,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和中国海油公益基金会联合主办,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委员会和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分公司具体承办,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和中国海洋报协办,舟山润禾海洋科技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支持。
随着我国逐步进入重化工业阶段下半场,发达国家近二三百年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已集中显现,发达国家在过去积攒的环境治理经验值得借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的“预防为主、损害担责”的要求,减少我国“一带一路”工程建设中引起的环境污染纠纷,把国际上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我国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进行有机结合,主办方在2016环境法医及损害赔偿国际研讨会开幕之前,举办了“环境法医及鉴定评估-环境污染损害责任分担”技术培训,邀请了国内外在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领域有着丰富实战经验、享有较高声誉和较高科研水平的专家做专题学术报告。来自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天津大学法学院和美国艾亦康集团三家单位的领导及专家做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相关政策介绍、环境损害风险识别及法律责任承担和美国环境法规、损害责任及赔偿机制的讲座。
26日举行的研讨会上,国际环境法医学联盟主席Steve Mudge、美国的Lu Jun和加拿大皇家山大学的 Gwen O’Sullivan做了主旨报告。随后,会议围绕环境损害鉴定技术与标准、环境损害诉讼相关法律制度、生态修复原理技术分析和环境损害诉讼相关法律制度四个议题,来自不同系统的15位专家做了专题报告,并进行了现场交流讨论。
与会人员表示,本次会议的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精神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条规的具体行动,是为我国“一带一路”工程建设提供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宣传,也为推动国际上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我国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进行有机结合做出了有益尝试。通过本次研讨会,不仅加强了行业内专家的交流探讨,也促进了多个系统间同一领域间的信息资源共享、成果经验交流和专家合作,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了国内与国外在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为推动我国环境损害鉴定与评估工作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