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星气象中心2016年招收高级访问学者进修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气象人才体系建设的意见》(气发〔2009〕25号),推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国气象局国内高级访问进修实施办法》(气发〔2010〕149号)的通知,按照规定的程序,国家卫星气象中心现将2016年招收访问学者计划公布如下:
一、国家卫星气象中心拟于2016年度接收访问学者1-4名,进修时间为半年至一年。
二、各省(区、市)气象局选送推荐进修的访问学者应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德优良,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有较强的独立从事业务科研工作的能力和一定的实践经验,是选送单位的业务科研骨干。一般应具有副研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有关访问学者的学科专业与科研技术方向,根据指导教师要求,详见“附表1”。
三、访问学者在访问进修期间,由卫星中心负责其日常管理,包括提供住宿、必要的办公条件和适当的工作餐补;选送单位负担交通费等其它费用。
四、申请人请如实填写进修申请表(附表2),并在报名截至时间前由本单位人事部门批准并将申请表发送到指定邮箱。
五、推荐报名时间:2016年4月20日-5月20日。
联系人:魏玥
联系电话:010-68406377
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地址:Notes:魏玥/人事教育处/卫星中心/CMA
E-mail:weiyue@cma.gov.cn
附表1:国家卫星气象中心访问学者指导教师及对访问学者的具体要求
附表2:访问学者进修申请表
国家卫星气象中心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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