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6日电 记者张翼6日从国家能源局获悉,“十三五”开局之年,我国将着力加快贫困地区能源开发建设,着力提高当地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农村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农村动力电全覆盖、光伏扶贫三大能源扶贫工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贫困地区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能源保障。
国家能源局制定的《2016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加大贫困地区能源项目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新建能源开发项目和输送通道,优先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布局。统筹出台扶贫开发优惠产业政策,调整完善水电利益共享等能源资源开发收益分配政策,研究建立特殊地区电力普遍服务补偿机制,让更多的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从能源资源开发中受益。
2016年,我国将启动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组织编制三年滚动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储备库,预计总投资约3000亿元。尽快启动第一批升级改造项目,预计投资约420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85亿元。两年内实现农村稳定可靠供电服务。组织编制小城镇、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和机井通电实施方案(2016—2017年),预计投资约1500亿元,到2017年中心村全部完成农网改造,平原地区机井通电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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