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瑜
近日,一则大学生因无力偿还网络贷款而跳楼自杀的报道引起广泛关注。
一张身份证,一张学生证,甚至不用本人签字,就能贷到数万元。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大二学生郑某以28名同学之名,在14家校园金融平台负债近60万元,最终绝望跳楼。悲痛之余,其家人和同学还得接着想办法处理债务。
这则报道或许仅是极端个案,但网络贷款在大学校园的蓬勃发展之势却不容小觑。媒体报道称,大学生分期消费市场的春天已经到来,众多校园网贷平台纷纷来到高校跑马圈地。
自由、平等、开放,是互联网世界的游戏规则,加之市场经济大潮下资本逐利的原始天性,网络贷款进军校园似乎无可厚非。从学生角度来说,便捷的网络贷款也确实有其用武之地,既解决了燃眉之急,又保全了面子,这样的金融服务无疑很暖心。
然而,校园网络贷款也同样让人担心。从客户质量的角度观之,大学生群体显然不是金融机构眼中的理想放贷对象。原因在于,大学生缺乏经济独立性,很多学生拿到钱后不是为了创业或完成学业,而是以超前消费为主要目的,实现物质层面的满足感。所以,一旦放贷,难免会面临着资金“有去无回”的风险。
这并不乏前车之鉴。如亚洲金融危机时,韩国为拉动内需鼓励银行向大学生大量发放信用卡。导致很多大学生因无法偿还债务而跳楼、堕入风尘,引发社会动荡。几年前,中国各大银行也曾向大学生发放信用卡,然而由于大量违约,银联不得不叫停该业务。即便在英美等金融行业十分发达的国家,校园也是放贷“禁区”。除了国家发放的助学贷款以外,很少有企业愿意给大学生发放消费贷款。
国内很多贷款机构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而“慷慨解囊”,其背后的营销逻辑令人生疑。依笔者看,它们看重的无非是大学生在金融理财方面的短板以及学生群体背后偿还能力相对强大、但警惕心理极高的父母。从某种程度而言,学生家长才是网络贷款机构真正想要寻找的对象,学生只不过是名义上的代理人罢了。
互联网经济绝不应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网络贷款不能信马由缰,必须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金融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产品尤其是校园网贷的监管力度,对违法放贷行为实施零容忍。与此同时,大学也应该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使学生形成理性的消费观,涤荡浮躁之气、攀比之风,找回大学应有的宁静与书香。
《中国科学报》 (2016-03-31 第1版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