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彬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6/3/16 10:07:48
选择字号:
何悦委员建议立法防控和应对重大事故环境风险

 

本报讯(记者陈彬)自2005年吉林石化双苯厂爆炸事故发生以来,我国因重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问题明显增多,平均一天都要发生一至两起突发环境事件。2015年“8·12”天津港大爆炸事件,不仅造成160多人死亡和巨大经济损失,还造成极为严重的生态环境后果。

“我国各地接连发生的安全事故及引发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标志着我国已经进入环境高风险期。”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大学教授何悦表示,研究制定重大事故环境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法,成为当前的紧迫任务。

目前,我国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存在法律空白和滞后。尽管《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作出规定,但缺乏法律约束力,环境风险控制要求也缺乏法律依据,突发环境事件事后恢复制度同样不健全。

何悦建议,我国应制定一套完整的《重大事故环境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法》,从而体现环境风险防控原则,同时对重大事故引发环境风险的应对处置制度作出明确规定。

《中国科学报》 (2016-03-16 第4版 两会)
 
 
 打印  发E-mail给: 
    
 
以下评论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科学网观点。 
SSI ļʱ
相关新闻 相关论文

图片新闻
野外回归的墨脱百合在原生地首次开花 科学家创有机小分子催化新纪录
科学家欲在脆弱冰川周围建屏障 7月福利!科学网APP论文&基金最新活动
>>更多
 
一周新闻排行 一周新闻评论排行
 
编辑部推荐博文
 
论坛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