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韩天琪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6/3/7 11: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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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居的城市,不止拆围墙这么简单

廖含文

 钱云

■本报记者 韩天琪

近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出台,《意见》提出,要加强街区的规划和建设,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

一时之间,“拆掉小区的围墙”“小区不再封闭管理”引起了网民的热议。在我国,城市建设的现状是否适合开放性小区的建设?换句话说,要拆掉小区的围墙,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带着这些问题,《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目前的居住小区形制如何形成?

北京林业大学城市规划系副教授钱云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居住小区在20世纪上半叶在欧洲国家首先出现。“工业化、装配式建设的方式得到普及之后,能够在一整块地方相对廉价、快捷地建设多层或高层住宅,这形成了最早的住宅小区。”

我国早期的住宅小区建设参照欧洲和前苏联的经验,其建设遵循以下原则:由于当时机动车已经在城市出现,规划者希望在小区中实现“人车分流”的观念,尽量在小区外围设置停车场和行车道,小区内部主要是绿地和步行空间,外部的机动车无法从小区内部穿越。

另外,住宅小区建设能够形成一个自给自足的小社会,在计划经济时代根据其人口有固定的标准指标,比如说幼儿园、生活和娱乐设施等都配备在小区内部,这样就可以让其中的居民减少对外部交通的依赖。“后来单位的住宅与其生产区和工作区结合在一起,由单位统一建设管理,为了让整体环境和设施不对外开放,即将整个小区封闭起来,形成了所谓的大院。”钱云说。

上世纪90年代之后,商品房小区开始出现,延续了当时住宅小区设计规范,形态上与早期的住宅小区没有太大区别。钱云表示,当时商品房小区普遍比其他小区的建设水平和服务设施状况要好,为了维持其高质量的小区环境,也将小区封闭起来,形成了封闭管理的商品房小区。

随着时代发展,相当数量的封闭式商品房小区规模越来越大,究其原因,钱云认为“大盘”有以下优点:如果将大面积的用地用来整体规划封闭式居住区的话,可以形成很壮观的中央绿地、景观设计,支撑起更齐全的服务设施,整体居住品质会提升,生活在其中会更加便利。对于政府来说,土地整体出让更加方便,不用政府投资进行市政道路的建设,市政建设的管理投入也更小。

在很多城市新区的整体开发中,为了塑造城市新区整体形象,需要在规划中安排很大的地块、大尺度的建筑、大范围的绿地、大公园等,客观上进一步造成“封闭街区+宽路网”的模式进一步普及。

居住小区与城市路网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副教授廖含文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城市规划法规中将城市道路分成了以下等级: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

“每一级的宽度是不一样的,快速路是40米左右,主干路是30~40米,次干路是25~30米,支路是12~15米。跟城市四级道路相平行的是居住区内的道路,居住区的规划分为居住区、小区和组团三个等级,这三个等级是按照人口的多少进行划分的,居住区的人口在3万~5万人之间,小区为1万~1.5万人,组团为1000~3000人。”廖含文解释。

这三种不同规模的居住区内的道路也是分等级的,一般,居住区里的道路与支路是同级的,与支路相同,居住区内道路的红线也是20米左右。

“所以说,居住区内的道路是可以和城市支路打通的,能够引入公共交通。小区级道路是6~9米的红线,组团级道路是3~5米的红线,再往下的宅间小路一般在2~3米。宅间小路主要供居民行走,按照行车道3米的标准,组团级道路可以建设成单行道,小区级道路可以设计成双车道,居住区道路原则上是可以行车的,但国家标准中也提示应避免行车对居民生活的干扰。”廖含文说。

在廖含文看来,居住区级别的道路可以和城市道路很好结合,小区级道路可以进行拓宽、隔离、绿植降噪等处理,其中条件好的可以和城市道路进行对接,组团内部道路和宅间小路暂不具备放开的条件。

“比较折中的办法是,先开放行人和非机动车辆的通行,对居民生活的干扰也会降得比较小。”廖含文建议。

规划界一直在呼吁“大地块、小设计”的概念,规划再大,城市肌理道路的分割还是应该分得更小一些。这也是国外的经验,从道路密度来看,确实有很多学者做过统计,中国城市道路密度比国外要低很多,纽约、芝加哥等城市的路网密度每平方公里大概是13~18公里,北京和上海大概在6~7公里之间,给人的直观感觉就是地块非常庞大,不利于行人行走,容易造成交通拥堵。

理想的城市形态

钱云认为,总体来看,理想的城市建设模式应该是比较密的路网,每一个居住小区的地块比较小,整个城市形态比较匀致。“比如每隔二三百米就有一条小路,每一个围合的地块面积为几公顷。”

钱云强调,这与之前的居住小区规划原则并不矛盾,只不过其尺度要更小一些。“造成居住小区道路封闭现象的原因是在城市建设中由于追求局部的质量提升,把本来应该运用在小尺度设计的规划原则用在了更大尺度的地块上,对城市整体建设来讲,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鉴于我们目前的发展水平,城市中封闭住宅区之外很多居住区的环境质量、设施水平和治安水平往往确实略低一些,所以说目前大尺度封闭小区的形成和存在还是有其必然性的。”

在城市形态匀致的模式下,并不需要刻意追求“人车分流”的理念,可以利用街区慢速的机动交通和步行交通在一定程度上的混合。这种形态可以使城市生活更加丰富,使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设施配置和城市功能有更多的可能性。

“一方面大尺度地块进行改建和变化是比较困难的,不太利于城市街区的持续更新;另一方面“小尺度街区+密路网”也可以使城市交通网络更加富有弹性。”钱云认为,如果这种匀质化的街区形态得以实现,小区是否建设围墙就不重要了。

不过,钱云也承认这是一种理想的城市形态模式,其前提是,城市各处的服务设施、环境质量、社会治安水平应该是比较均衡的,整体达到一个比较高的水平,以我国目前的发展水平,尚需一段时间。

《中国科学报》 (2016-03-07 第7版 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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