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温才妃
在教育部主导下,高校自评公布的就业数据依旧是报喜不报忧,“接近100%的就业率堪比全球高校最高就业率”,不能为人所信服。
人们常常将取得的优异成果,形容为“交了一份漂亮的成绩单”。对于成绩的向往,人皆有之。然而,当你看到高校动辄亮出90%以上的就业率,但随处可见找不到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心里又是作何感受呢?
中国高校目前就陷入这样一种“怪圈”——高校自行公布的《高校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粉饰着就业率不错、办学质量高的“太平”,但实际上就业差已成为许多高校不能遮掩的事实。
日前,针对教育部直属高校2015年度“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合规性,21世纪教育研究院公布的《“高校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评价排名》(以下简称《评价排名》)指出,这些高校存在着数据统计口径不一、可比性差,缺少对就业质量、就业趋势的分析,缺乏就业质量评价指标,缺乏信息监督机制等问题。
就业报告公信力不足
就业率造假已经成为高校“不能公开的秘密”。
由于就业率事关高校的入学率、办学声誉,从校长至院长,至班主任、辅导员,一级一级都“签”了“责任状”。
“多年前,学生不签就业协议不让答辩、不给发毕业证书。这些年,虽然有所收敛,但是找个单位在协议书上盖章并没有真实就业的情况还是屡见不鲜。因此,高校对外公布的就业率永远是‘一份漂亮的成绩单’。”河南省某高校辅导员王佳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
被包装的就业率、就业质量,备受公众争议,已不能作为考生、家长择校时的参考。
2013年,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高校按规定发布就业质量报告,对各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就业趋势等作出数据统计和分析。
然而,在教育部主导下,高校自评公布的就业数据依旧是报喜不报忧,“接近100%的就业率堪比全球高校最高就业率”,不能为人所信服。
之所以报告的公信力不足,在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别敦荣看来,源自于就业统计口径并不严谨规范。根据教育部的规定,仅计算当年6月30日以前的就业率。“不同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包分配的做法,6月30日学生刚刚毕业不可能做到人人就业,所以‘高’不可信;晚于6月30日的就业就不算在内,显然在道理上说不通,所以‘低’同样也不可信。”
而在就业率的计算上,也是大有文章。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举例,如中央美院使用“非失业率”这一概念,按照如此大口径统计就业率,各校就业率均接近100%。但实际上,公众更期望看到纯粹的就业率,即签约率,同时也希望高校报告升学、出国、灵活就业、暂缓就业的各类毕业生比例。
“目前还缺少第三方评价(教育部75所高校采用第三方机构数据:2013年11所,2014年15所,2015年20所),高校自说自话也是导致公众难以信服的重要原因。”熊丙奇说。
高校该如何做好自评
不得不说,长期以来国内高校更多采取的是政府评价,但由于过多行政色彩干预导致弄虚作假、形式主义。从政府评价发展到高校的自我评价、社会评价,代表着一种进步。
然而,处于起步阶段的高校自评目前并不理想。《评价排名》显示,2013年部属高校“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情况整体不达标,仅56.8分。2014年度报告的综合平均得分为60.2分。2015年为63.3分,但仍然在低分区徘徊。
那么,在就业问题上,高校该如何用好权力、做好自评呢?
熊丙奇表示,首先在规范性上需要得到保证。对就业数据的统计应该有明确的公式,对就业的统计时间也应该统一,每所高校的公式、统计时间不一样则没有可比性。
更为重要的是,高校须加强自身的就业质量分析。《评价排名》中揭示,一些学校完全没有就业趋势研判,或笼统地介绍行业发展特点,国家当前就业形势,缺乏基于自身就业数据对本校就业趋势进行统计分析。
熊丙奇建议,高校在编制就业质量报告时应该有自己的特色。要有更多反映就业质量的数据,而不是形式非常简单的数据。前者包括学生毕业几年后的薪酬状况、用人单位对学生素质的评价、毕业生对学校办学的影响等等。“对就业质量进行跟踪调查。”
怎样用好自评权力,在别敦荣看来,高校更需要在就业工作上下功夫,而非在就业统计上花过多的心思,“因为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是解决培养问题,重视就业工作更要重视教育、教学”。
《评价排名》反映,在对教育教学的反馈这一部分,很多学校只是一笔带过,既没有数据支撑,也缺乏具体阐述,叙述过于模板化,如“对招生规模、专业设置作适当调整”。
别敦荣表示,这说明很多高校编制就业质量报告只是为了完成统计任务,而不是以教学为导向。“就业与教学两张皮,两个部门各自做统计工作、缺少合作。打破这种局面,需要高校内部转变观念,不是为统计而统计,而是把与教学相关的教师、管理人员、学生视为就业质量报告的第一读者,这样才能发挥改善教学、进而改善就业质量的作用。”
如何用好第三方
就业质量报告遭遇的信任危机,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在于高校的自说自话。邀请第三方机构参与,是一个不错的解决办法。然而,《评价排名》中显示有7成教育部直属高校未使用第三方评价数据。
不久前,高教法修改后新增添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效益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的条文。在事实上,鼓励高校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
“一方面,从教学改革的进程上看,发展第三方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但现在很多高校要么没采纳第三方数据,要么第三方数据仅从网上搜集下来,根本没有权威出处。”熊丙奇说。
别敦荣补充,一些高校为了图省事,给第三方一笔钱,用其评估结果说事,这种情况在高校比较普遍。“但实际上,用好第三方不是简单地给钱办事,而是必须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从改善学校工作角度真正要求第三方提出咨询报告,这样才会有效。”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教人士告诉记者,高校对于第三方机构的态度可谓“又爱又惧”。第三方在数据收集、分析上专业性是高校看重的,但是倘若高校自身就业情况不佳,引入第三方反而会自揭其短。“高校缺乏暴露问题加以改进的勇气。”
反例偶有之。2012年,上海大学和第三方机构麦可思数据有限公司共同发布的《本科生教育教学质量报告》中明确指出了五大亟待改进的问题。这种暴露短处、自我加压的方式获得了同行赞誉。而高校就业质量报告何时敢于自揭其短,还值得人们期待。
另一方面,第三方机构自身发育不成熟,也成为制约高校选择其参与评估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处于初创阶段的第三方鱼龙混杂,对大学排行榜的评定更是引发了公众的质疑。“因此是否遵循办学规律作出专业的评价、是否保持机构的独立性作出客观的评价,也关系到第三方的数据是否真实可用。一方面高校要注重使用第三方,另一方面高校还要提高对第三方的鉴别力。”熊丙奇说。
主管部门的“做”与“不做”
从行政评价走向高校自评、专业评价,源自于主管部门的放权、推动,那么,在高校完成就业质量评估后,主管部门承担着什么样的任务呢?
据悉,2015年,教育部在通知中继续提出“将在2016年1月底前对各地和高校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情况进行检查”。由于往年的检查并未公开公布过结果,这不禁让人好奇,信息监督机制去哪儿了?
就业质量报告究竟完成得如何,从官方的角度无从知晓。但从一些侧面也流露出了“难言之隐”。教育部要求各校尽快制定就业质量的评价指标体系,但目前在年报中明确提出就业评价指标体系的直属高校寥寥无几。
主管部门究竟要负怎样的信息监督之职?
熊丙奇认为,从主管部门的角度来说,要检查高校是否按照其要求进行就业质量报告的编制,并对高校完成就业质量报告进行总体评价,提出问题并针对问题要求高校从哪几方面来改善。
别敦荣补充,主管部门尽量不要过多干涉,一旦行政部门出面,高校为了应付检查难免注水。“不能一边说着高校的自主权不够,另一边一出现问题就要求政府干预,这在逻辑上并不通。高校应该面向社会,由社会、公众去问责、评价,行政部门只要指导高校完成工作即可。”
《中国科学报》 (2016-02-25 第5版 大学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