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水利部获悉,国务院已经批复了国家防总组织制定的《长江防御洪水方案》。与1985年的长江防御特大洪水方案相比,本方案增加了流域洪水特性、防御洪水原则、洪水资源利用、有关地方和部门责任权限及工作任务等内容,同时根据防洪现状和流域规划对防洪工程体系和防御洪水安排作了相应修改完善。
新方案在防御洪水安排方面的主要变化有:一是增加了上游防御洪水安排,体现了流域防洪的整体性;二是修订了中下游防御洪水的安排。(萧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