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国科学院人事局,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国际交流,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310号)精神,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经过专家评审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选拔,最终确定了2015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和学术交流项目(第一批)的获选者(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
请各有关设站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获选人员,并按照《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博管办[2013]77号)有关要求,配合获选人员做好后续工作。同时,要加强对获选人员的管理、考核与跟踪服务,确保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和学术交流项目取得更好的成效。各有关设站单位须在2015年年底前将博士后国际交流派出项目和学术交流项目实施情况上报至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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