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3日电(记者李新玲)日前,中国计算机学会(CCF)向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提交了《中国计算机学会关于制定反禁运法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建议制定反禁运法,保护国家利益、民族产业利益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
《建议》指出:长期以来,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西方国家,奉行和实施对中国的货物、服务和技术的出口管制和禁运措施,极大损害了我国的国家利益、产业利益和广大消费者的权益。特别是当我国科技人员自主研发出被禁运装备、技术及软件等以后,美国和其他国家往往立即解禁该类产品与技术,向我国大肆倾销。
中国计算机学会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反禁运法,通过规定对我国禁运的装备、器材、技术及软件等在我国研发成功以后,一定时期不得进口或征收高额关税等反制措施,以保护我国的国家利益、民族产业利益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
美国主要依据其《武器出口管制法》和《国际军品流通条例》来管制武器、军火和防务技术、产品和服务的输出。除国内立法,美国还建立了以其为主导、众多西方发达国家参与的多边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其他国家的出口管制及禁运的力度。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以《对外贸易法》为引领,《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保障措施条例》、《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等为配套的对外贸易法律体系。
《对外贸易法》第七条规定,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该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
但中国计算机学会认为,上述规定过于原则,对具体措施的规定还不够细致、缜密、严格,对受损的中国产业、企业等的保护、救济措施也不够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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