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日,《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正式施行,首次在法律条文中确立了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停课停工机制。
该《条例》规定,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和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为停课信号,停课信号生效期间,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应当停课。以往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学生要等待教育部门和学校的通知,才知道是否停课。(朱汉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