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北京12月29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卢义杰) 距开庭一个多月后,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案今天一审宣判。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周文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该案在南昌中院的一审断断续续持续了24天,并未判决。2015年11月,该案重新进行了一审程序,检方依然指控其受贿2200万元、挪用公款5800万元。
法院认定,周文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挪用公款供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判决书载明,公诉机关指控周文斌受贿人民币2111.8万元、港币30万元、美元1万元、韩元90万元、购物卡2.4万元、卡地亚手表一块(价值人民币3.86万元)、挪用公款人民币5875万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判决书还载明,公诉机关指控周文斌收受龚某、陈某、王某给予的财物中,有人民币150万元因证据不足、不予认定。
此前,周文斌在庭审中称自己在办案单位遭到了刑讯逼供,他同时否认了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的绝大部分指控,并称少数款项系学校福利,可能存在违纪,但不应认定为犯罪。
辩护律师、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明勇在庭审中称,检方部分证据存在造假嫌疑,例如,一些行贿地点在被指的行贿时间里并不存在。他还表示,重新出庭的证人改变上一轮审判中的证词系遭到威胁。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周文斌的家属表示不服,拟进行上诉。(原标题: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案一审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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