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转化国家重点实验室以煤高效洁净转化为优质燃料、化学品和材料过程中的科学和技术基础为主要研究方向,重点研究煤的热物理化学、煤基液体燃料合成、煤炭利用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控制、相关产品加工新工艺和新技术、能源环境新材料制备等领域的核心科学问题和工程技术问题,并通过基础研究与技术开发的紧密结合和集成创新,为我国煤炭高效洁净利用提供核心技术和解决方案。
实验室开放课题主要面向国内外相关领域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产业部门,目的在于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促进学科交叉,促进高水平学术交流,促进新思想、新原理的产生和应用。
一、资助范围
实验室开放课题主要资助意义较大且具有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课题。2016~2017双年度开放课题重点支持以下5个研究领域的研究,主要包括:煤直接转化共性问题的基础研究、合成气定向转化的催化作用基础、甲醇定向转化的催化作用基础、CO2转化利用新过程和新概念的探索以及新能源催化材料的功能性设计。
煤直接转化过程的化学与工程基础 研究煤气化、热解、直接液化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基础问题,深化对煤结构、组成以及煤中有效组分和污染元素的赋存状态及变迁行为的认识,发展煤科学理论。包括:研究、发明、验证煤转化新工艺和新过程以及对其它含碳资源的新转化过程的研究,煤重质产物的高附加值利用作为煤直接转化和高效利用的重要途径,煤基沥青烯结构控制及制备新型功能碳材料等。
煤经合成气间接转化的一碳化学与工程 研究煤经气化合成优质柴油、汽油、烯烃、含氧燃料和添加剂的新技术、新工艺,注重新型高效催化剂制备、新型反应器设计以及传递、流动和化学反应过程。包括:FT反应过程强化的催化剂构效关系,FT合成长链α-烯烃的催化反应工程基础;合成气甲烷化反应本征动力学,合成气制乙醇非贵金属纳米催化剂的制备及性能,合成气定向合成异构烃、低碳混合醇新催化体系及反应动力学等。
甲醇转化的催化化学与工程 针对甲醇催化转化过程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定向基础研究,深化对C-O键到C-C键的转变机制以及C链和醚链的增长机制,强化催化剂酸性和氧化性能的协同效应,实现C链和醚链的可控生长,研发甲醇催化转化新过程、新工艺和新一代高效催化剂。包括:甲醇选择氧化催化作用基础,以及新型甲醇制烯烃或芳烃/对二甲苯催化剂制备、机理和动力学研究等。
煤转化相关的环境化学与工程 研究煤中污染元素的源头脱除,燃煤烟气中污染物的高效脱除、固体有机废物的资源化/无害化、废水净化、CO2捕集、封存、利用等方面的基础问题以及核心技术研发。包括:低温脱硝催化剂的研发,燃煤烟气在移动床反应器中的流场分布;二氧化碳和甘油合成甘油碳酸酯;低浓度甲烷催化燃烧与含氧煤层气催化脱氧新型高效催化剂等。
煤转化相关的能源环境新材料与新过程 研究煤转化过程中所需要的新型催化材料,太阳能转化、利用与储能材料,以及煤转化下游产品精加工的高效、绿色催化过程。包括:低浓度煤层气高效转化制合成气催化剂;新型石墨烯纳米杂化材料的设计及在生物燃料电池中的应用等。
二、开放课题申请须知和管理办法
1. 本次开放课题资助强度:8~12万元;申请时间:2015年10月20日至11月30日。
2. 开放课题主要支持实验室及依托单位以外的研究人员(客座研究人员)与实验室固定人员合作进行研究的课题,由客座研究人员和固定人员共同申请,客座人员担任课题第一负责人,固定人员担任课题第二负责人。
3. 凡具有副教授和副研究员以上职称、博士后经历或相应水平的国内外学者可与实验室固定人员合作提出申请,填写《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并由所在单位的学术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由课题第二负责人于11月30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申请书》一式2份及电子版交于实验室。
4. 由实验室学委会或专家组审定开放课题申请,建议拟资助课题和资助金额,实验室主任会议根据审定结果统一调整并报学委会会议通过后公布执行。
5. 实验室开放课题由国家科技部下拨的专项经费-实验室运行费支出。课题资助金额专款专用。课题经费仅限于中科院山西煤化所内进行财务结算,经费的使用需符合国家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和煤化所财务制度,并严格按预算执行。支付与课题直接有关的费用,支出科目主要包括:材料费、分析测试及加工费、发表文章版面费、不形成固定资产的设备购置费、差旅费(不包括公交票和的票)等。其中,差旅费主要是指参加学术会议进行学术交流费用,报销时需提供会议通知等相关证明材料。另外,材料费中严禁列支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若单项支出大于1000元时,请先与课题第二负责人(实验室固定人员)沟通,支出发票经第二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
三、课题结题和研究成果的归属
1. 实验室通过第二负责人(实验室固定人员)加强对开放课的管理,开放课题承担者应在第一年年底提交阶段总结,对于无阶段总结、未按计划进行课题研究者,实验室主任有权调整课题资助额度或中止课题资助。第二年年终提交结题总结和研究成果(论文、专著、专利和奖项等)的复印件和电子版文件。
2. 开放课题相关的论文和研究成果应同时署课题第一负责人所在单位名称和本实验室名称,并注明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标注课题编号)。如在国内外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研究论文,应将“煤转化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或State Key Laboratory of Coal Conversion, Institute of Coal Chemistry,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写为作者单位之一,并注明本课题为“煤转化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项目(课题编号),supported by the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Coal Conversion(No: XXX)”;如申请专利,专利权为申请人单位所有,如有本实验室的合作者,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应同为专利权人。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 利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桃园南路27号煤转化国家重点实验室
邮 编:030001
电 话:0351-4134410
传 真:0351-4050320
煤转化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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