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雷嘉)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医专业学位的设置方案。方案提出,为服务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中医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中医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中医人才培养模式,特设置中医专业学位。中医专业学位分为博士、硕士两级,含中西医结合及民族医。
中医博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Doctor of Chinese Medicine”,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Chinese Medicine”。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临床能力培养与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有机衔接;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临床能力培养按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进行。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或导师组负责制,教学方式采用课程讲授、案例研讨、社会实践、跟师学习等多种形式,重视名老中医药专家经验总结与传承。考核方式分为学位课程考试、临床能力考核和论文答辩三部分。学位论文应结合中医临床实际选题,突出实际意义和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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