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有网帖近日反映,“茉莉花”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对外国留学生每年资助5万至9万元,资助标准远高于国内学生,涉嫌“超国民待遇”。江苏省教育厅5日回应称,江苏政府奖学金的资助标准参照现行中国政府留学奖学金标准执行,90%以上的外国留学生以自费形式来江苏留学,其学费是中国学生的3—4倍。
江苏省教育厅发布的通告显示,江苏省政府留学奖学金资助名额是按照每年财政拨付的专项总经费、《茉莉花留学江苏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和申请人基本条件经审核后确定,并非资助所有留学生。2014年茉莉花奖学金额度为1411万元,受资助学生共482人,占在江苏就读留学生总数的2.4%。2010年-2013年在江苏外国留学生受资助比例仅为1.7%,且资助经费主要用于省内高校的学费等支出,并非为有关媒体所测算的“如果达到5万人目标,每年会支出25亿-45亿的巨额费用”。
通告认为,不存在本地学生因贫失学的情况下,“不惜血本”吸引留学生。(原标题:每年资助5万至9万奖学金 江苏省教育厅回应留学生“超国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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