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考“枪手”来自多所湖北、山东高校,被开除学籍;“被替考学生”家长被给予撤职等处分
新京报讯 (记者许路阳 实习生黄小雨)昨日,教育部通报河南开封杞县、通许县高考替考舞弊案件有关人员处理结果:数十名涉案违规违纪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失职、渎职考试工作人员,被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河南省招办此前表示,2014年该省已查实违规违纪考生165人,其中替考127人。对此,教育部表示,经河南省相关部门调查,此事是一起中介人员在武汉部分高校招募替考“枪手”,在河南杞县、通许县联系考生家长收费,并与个别考务工作人员串通,进行替考作弊的案件。
5名“被替考学生”家长被撤职
此前,河南省已对10名被替考考生给予取消各科次考试成绩、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理,并将涉案的11名替考枪手上报教育部,建议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此次教育部通报显示,经公安机关确认的在校大学生替考“枪手”,已分别由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武汉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等高校给予开除学籍处理。
昨日,教育部介绍,河南替考案件中涉案的中介人员王某某、张某某已被控制,并移交司法机关。
从教育部通报中可以看出,河南省对数十名涉案违规违纪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失职、渎职考试工作人员,做出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对被替考考生5名担任领导职务的家长给予撤销职务处分,5名一般公务人员家长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多名官员受处开封招办主任被免
通报显示,河南省对教育系统内充当牵线人的5名工作人员开除公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给予主动交代配合的8名教师处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对未尽到职责,造成替考事件发生的45名监考老师给予记过处分。
同时,河南省还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杞县教体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杞县教体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等人给予撤职处分,并对杞县高招办主任、通许县高招办主任、通许县城关镇下洼学校校长等3人给予撤职、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此外,河南对负主要领导责任的杞县教体局局长、通许县教体局局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杞县、通许县分管县领导和开封市招办主任等3名处级干部,给予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其中开封市招办主任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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