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十三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遴选公告
“十三五”时期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好国家“十三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科技规划),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顺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我部决定对“十三五”科技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科学技术部发展计划司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以及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组织。
三、课题内容
课题聚焦于科技发展与改革的重点、热点和难点,特别是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申请单位选题时,可参考《国家“十三五”科技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目录》,也可围绕《目录》确定的研究方向和内容,自行确定研究题目。
四、具体要求
1. 课题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请。
2. 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同领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3. 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五、申请及评审事宜
2.申请单位根据自身研究优势选择课题,如实填写课题申请书,并于2014年7月25日之前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8号507室(以邮戳时间为准),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hs_zhyghc@most.cn,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十三五’科技规划课题(申请单位名称)”字样。
3.科学技术部组织课题专家评审组,从研究的创新性、深入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重点评估课题研究方向及内容是否可为国家“十三五”科技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参考,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并于2014年8月10日前通知承担单位联系人。
六、课题进度要求
1.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于2014年8月15日前与科学技术部发展计划司签订项目协议书。
2.承担单位应于2014年8月30日前完成课题研究大纲,提交科学技术部发展计划司审查。
3.承担单位根据审查结果,对研究大纲进行修改完善,于2014年10月15日前向科学技术部发展计划司提交中期研究报告,并根据要求做好中期成果汇报的准备。
4.承担单位根据中期评审反馈意见深化研究成果,于2014年12月底前提交最终研究报告。
5.科学技术部将按照重大课题验收相关管理办法,对最终研究报告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正式向承担单位印发结题报告书,并遴选部分课题组负责人及团队参与国家“十三五”科技规划编制。
七、课题研究经费
根据课题研究具体情况,科学技术部根据工作量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一般不高于10万元)。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8号507室(邮编:100038)
联系人:曾敏 010-58881658,吕静 010-58881657
传 真:010-58881658
电子邮箱:jhs_zhyghc@mos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