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今日(4月18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声明称,中科院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享有“中国科学院”、“中科院”等名称的专属使用权;从未授权任何机构开展前述广告中所宣称的活动,更不会开具所谓的“实习证明”。
近日,有媒体刊登广告,声称“联合推出中科院与香港名企实习活动开始招生”。
中科院表示,自本声明发出之日起,相关媒体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该院将保留对侵权行为人依法追究全部法律责任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侵权行为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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