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世界贸易组织初步裁定稀土贸易案中国违规。这意味着,中国将不能采用配额的方式对出口稀土的企业进行限制。
■本报记者 彭科峰 见习记者 姜天海
对于中国稀土行业来说,该来的还是来了。
世界贸易组织(WTO)日前公布了美国、欧盟、日本诉中国稀土、钨、钼相关产品出口管理措施案专家组报告,并初步裁定中国违规,这对稀土行业影响几何?中国如何在适应国际贸易规则的前提下更好地保护和利用本国的稀土资源?
中国仍有可能上诉
“我们对于WTO的上述裁定深表遗憾。”中国稀土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陈占恒向《中国科学报》记者表示,他们将对WTO裁决报告的具体内容进行研究,评估裁决结果对中国稀土行业和企业的影响。
此次裁定的依据是专家组报告评估,但并不是最终结果,还有60天时间可以申诉。
陈占恒说:“我们针对美欧日的起诉做了大量工作,但是裁决结果挺遗憾的。刚出来的专家报告有270多页,我们需要仔细进行研读。WTO规则是可以根据环境保护对出口进行限制的,我们要深入研究我国政策和WTO的规则存在哪些冲突与出处。”
“‘稀土案’这个典型案例,可以反映我国在资源、生产、科技、专利上很多问题,值得我们深思。20多年来,中国以23%稀土储量,满足了全球90%以上的稀土需求,由于国外对中国稀土过度依赖,自然就会产生苛求。”中国稀土学会副秘书长张安文向《中国科学报》记者表示。
“我们也注意到,世贸组织专家组认可了中方对稀土、钨、钼相关产品采取的综合性资源与环境保护措施。中国所采取的出口管理措施是加强资源和环境保护一系列重要措施的一部分。必须强调的是保护好稀土,尤其是宝贵的中重稀土,是对保持全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努力,符合世贸组织关于促进资源、环境和人类协调发展的宗旨。”张安文说,“今后我们要付出很大代价来进行治理,因此要理直气壮地向国外讲明我们的付出和贡献。”
在张安文看来,稀土消费国使用中国稀土获得了很高的比较效益,但却给中国遗留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虽然根据国际贸易规则,我们翻盘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一定要表明我们的态度。”武汉工程大学教授池汝安向《中国科学报》坦言,中国应该尽可能地为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发声。
稀土价格风险几何
不管上诉与否,中国的稀土配额制被废除,看来是迟早的事情。从表面来看,近年来中国的稀土出口配额远高于市场的需求,似乎影响并不大。
“不管如何,我们都要防止稀土价格过低,因为这会影响整个中国稀土行业的发展。(取消配额制后)可能存在价格降低的风险,国外厂商会压我们的价,如果我们自己价格再掌握不好就会出问题。所以我们要把握住这次机会,抓紧研究新的措施。”张安文如是表示。
他进一步分析,上诉为我国留下缓冲期,我国需要抓紧出台管理办法,加强行业企业自律。“我们是资源类的出口大国,一旦供大于求,别人就会钻空子,要有很好的内部协调机制。过去有些时候我们卖的稀土价格甚至低于成本,再加上污染治理、生态恢复的费用来说,得不偿失。”
陈占恒则认为,从市场化角度来讲,取消配额制可能有利于推动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但同时也会加大资源开发的管理难度。
走向稀土强国是唯一出路
对于未来稀土行业的发展,专家们认为,应对稀土败诉案,中国只有从“稀土大国”变成“稀土强国”才能有真正的话语权。只有在稀土全产业链上有竞争力,在国际上才有影响力,才会不受制于人。
池汝安认为,如果最终裁定我们违背WTO规则的,规则就是规则,我们可以对规则不合理的地方提出修改建议,但是裁定不可能单纯为中国而改变。因此,中国应发挥在轻稀土选矿、开采、冶炼等方面的优势,发挥成本和资源优势。而对于中重稀土,国家则可以进一步加强管理,限制出口。“从种类上来说,世界上有很多国家都有轻稀土,我们真正要保护的是南方地区的中重稀土。”
但若从长远考虑,张安文则提出未来中国应加大对稀土科技开发、基础研究方面的投入,建立产学研金用协同创新的机制平台,尽快发展稀土产业。“目前中国在稀土原材料方面发展得较好,但是在稀土材料的元器件、零部件、整机等应用方面尚显薄弱。国外可以对此进行反制,‘你不给我稀土我可以不给你零部件’。因此,中国应做制造大国,而非装配大国。”
池汝安也对此表示赞同:“中国应借此机会,大力发展稀土应用产业,争取成为稀土器件的主要制造商,让宝贵的稀土资源得到有效合理的利用。同时,也要加大稀土企业环保监督的力度”。
《中国科学报》 (2014-04-09 第4版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