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汉斌 来源:科学网 www.sciencenet.cn 发布时间:2014-3-2 23: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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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控烟地方立法3月1日起执行

图为深圳义工宣传《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天(右)和市民亲切交谈。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天、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宇扬、深圳市副巿长陈彪等出席活动。


《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执法启动仪式现场。


签名支持禁烟活动。


市民了解禁烟情况。


图为家长们带着小孩观看烟草危害宣传图片展

 
(科学网 朱汉斌摄影报道) 2014年3月1日上午,由深圳市控烟办主办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执法启动仪式在深圳市少年宫举行。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天、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宇扬、深圳市副巿长陈彪等出席活动。
 
当天,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版正式实施。该条例明确了国家机关、学校、医疗机构等16类场所为禁止吸烟场所。对个人的罚款按照情节设定为50元、200元、500元三个阶梯。
 
据介绍,3月1日起至3月7日为“缓冲教育期”,执法人员在禁烟场所内发现吸烟行为主要进行劝阻和宣传教育,暂不直接开罚单。3月8日后,“罚款模式”启动。市民若在禁烟场所内发现吸烟行为,可以拨打12345全市统一控烟电话举报。
 
据了解,1998年深圳率先在全国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然而在实行过程中,却存在处罚力度不足、执法分工不明等漏洞。相比而言,本次控烟条例明确了执法部门将从原来的1个,扩展到由卫生行政部门主管,由教育局、文体旅游局等8个部门联合执法,对违反《控烟条例》者将处以50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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