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0日凌晨1时许,一辆挤坐了7人的小型轿车内,酒气熏天。正当该车沿着滨河路朝着永登秦川镇方向行驶时,突然失控,引发了一场3死4伤的特大交通事故。2月12日,安宁区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将犯罪嫌疑人徐某批准逮捕。
经查,2013年12月19日,现年27岁的安宁某高校本科在读生徐某与魏某等6名高中同学喝酒聚会。次日凌晨1时许,同行7人酒后连夜驾驶小型轿车去秦川镇看望一名高中老师。车辆开始由魏某驾驶,行驶大约200米后,魏某停车呕吐,同行的缪某、刘某询问魏某能不能继续驾驶,如果不能便换徐某。魏某随后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并且怀中抱着1人,后排座位上挤着4人。之后,徐某驾驶着车辆行驶了大约8分多钟,当车辆在安宁区北滨河路由东向西超速行驶至黄家滩路口东侧时突然失控,车辆右侧和道路中间隔离带相撞翻车后,顶部又和隔离带内的路灯相撞。事故发生后,车内刘某当场死亡,羊某、关某2人经医院抢救无效先后死亡,徐某及车主魏某、把某、缪某4人受伤,造成特大交通事故。经鉴定,徐某血样中酒精含量为33.9mg/100ml,属酒驾,而且徐某属无证驾驶。此事故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车祸发生后徐某在医院接受治疗,2014年1月29日,徐某被警方抓获归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原标题:《甘肃大学生无证酒后驾驶失控酿车祸 导致3死4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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