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2月2日从山东理工大学获悉,该校正式通过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验收。
山东理工大学党委书记都光珍表示,学校获得博士单位立项建设以来,把该工作作为学校发展的战略性任务,作为推进内涵发展、提高办学水平的良好机遇和有利契机,将其融入到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服务社会等各项事业中,着力加强条件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培养体系建设,学科建设水平有了显著提升,圆满完成了建设规划所制定的目标任务,为开展博士研究生教育打下了坚实基础。
山东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张新义从授权单位立项建设规划执行情况,授权学科立项建设规划执行情况,该校支持、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四个方面汇报了该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情况。
据了解,在此次整体验收之前,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立项建设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山东理工大学立项建设的农业工程、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三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均已顺利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评审。
专家组认为,山东理工大学自博士立项单位建设以来,学科建设成效显著,师资与学术队伍整体水平明显提升,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与水平明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学术交流和对外开放层次显著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准备充分,全面完成了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的各项任务,具备了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条件,达到了博士研究生培养的要求。建议通过山东理工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整体验收;增列山东理工大学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该校有关负责人表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验收工作的顺利通过,是几代山东理工大学人共同努力的结果,这一时刻必将载入该校发展史册,成为学校发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这也标志着学校发展提升到新层次,必将有力地促进该校各项工作的快速发展。(廖洋 路恩春 李义勇)
《中国科学报》 (2013-02-04 第4版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