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网 成舸报道】2013年1月1日起,湖南大学最新出台的研究生奖助学体系正式实施。该体系在原有基础上作出了重大调整:不仅资助范围及力度均大大超过以往,而且将不同类型和层次的研究生奖、助学金由学校统一标准、统筹管理,更在国家奖学金之外新设博士生校长奖学金,其改革力度之大,开全国高校之先河。
记者从该校了解到,新实施的研究生奖助学体系包括奖学、助学两大部分,按博士生和硕士生两种培养类型,分生活费补助、岗位工作报酬、优秀奖学金三个层次。
根据新规,凡是该校全日制脱产博士生,每人均可享受1.5万元/年的助学津贴作为生活费补助;同时可申请55~65元/每教学时的助教岗位津贴和不低于1.2万元/年的助研岗位津贴。两部分累计起来,每年可达2.7万至3万元左右,受益面可达100%。
对于科研能力特别突出的博士研究生,该校在全国率先设立“博士生校长奖学金”,每年面向三、四年级博士生择优选择各80名,由校长亲自授予证书,颁发1.5万元/年的助学金,并配套提供1万元/年的科研基金,累计可达5万,受益面可达10%。
据测算,若将博士生助学津贴、助教或助研津贴、博士生校长奖学金统算在内,再加上3万/年的教育部“学术新人奖”奖金,该校优秀博士生最高每年可获8万,相当于“助理教授”的水平。
以上并未将3万每年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计算在内。对于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的博士生,学校只减除1.5万每年的助学津贴,“以保障更多学生受益”。
对全日制硕士生而言,资助额度虽然低于博士生,但比以往已有大幅提高。不仅每人可获3000元/年的助学津贴,还可申请3000元/年的助研、助管岗位津贴,以及35~45元/每教学时的助教岗位津贴,在毕业时还可额外获得300元/人的答辩补贴。
目前,湖南大学每年共招收博士研究生400余名,硕士研究生3700名左右。此次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实施后,将使得助学金受益面扩大到100%,奖学金受益面从10%至30%不等,体现“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原则。
据悉,为保障此次改革的顺利实施,该校总的奖助学资金将达5000余万元,其中由学校承担的为4400万元,在原有研究生教育基本支出经费的基础上,该校新增投入已超过一半,
谈及此次改革的初衷,湖南大学校长赵跃宇教授表示,目的就是“希望解除研究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后顾之忧,使他们的学习更全心、专心、潜心,让他们更加心无旁骛、更有尊严地去学习。”